[实用新型]可撕鞘穿刺针无效
申请号: | 200920350768.6 | 申请日: | 2009-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959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06 |
发明(设计)人: | 李宗燕;康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同济恒远医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34 | 分类号: | A61B17/34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张涛 |
地址: | 10260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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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撕鞘穿 刺针 | ||
1.可撕鞘穿刺针,包括穿刺针和鞘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刺针包括空心的针管和固定连接于针管后部的针座,所述针管的前端设有穿刺针尖,所述可撕鞘包括空心的鞘管和鞘管后端两侧对称固定连接设置的手柄,所述鞘管的外周表面沿轴向设有2条撕裂槽,所述撕裂槽分别沿鞘管的外圆表面对称位于所述两侧手柄的缝隙中间,所述撕裂槽贯穿鞘管的全长,所述针管的长度大于所述鞘管的长度,所述针管的外径小于所述鞘管的内径,所述鞘管套装于针管的外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撕鞘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座的前端设有凸棱,所述两侧手柄的后端各设有对置的卡榫,2个卡榫间设有卡槽,所述卡槽可包容所述针座的凸棱。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撕鞘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棱在针管的径向方向关于针管的轴线对称,所述凸棱在针管的径向方向相差90度具有最小宽度和最大宽度,所述最小宽度小于所述卡槽的开口宽度,所述最大宽度可被所述卡槽包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撕鞘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鞘管的前端朝向端头的方向,外径逐渐减小,所述鞘管的前端与针管的穿刺针尖组成光滑、连续的锥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撕鞘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鞘管的前端与针管穿刺针尖的后部的距离,不大于1毫米。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撕鞘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针管与所述针座连接部位的外周表面,设有凹凸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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