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拉绳行走的玩具车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96002.4 | 申请日: | 200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788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15 |
发明(设计)人: | 蔡东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29/20 | 分类号: | A63H29/20;A63H17/00;A63H31/08 |
代理公司: | 广东世纪专利事务所 44216 | 代理人: | 刘卉 |
地址: | 5158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拉绳 行走 玩具车 | ||
1.一种拉绳行走的玩具车,包括带车轮(6)的车身(1)、设置在车身(1)内的作为驱动源的拉绳惯性齿轮箱(3)及将动力源传送给车轮轴(61)的动力齿轮组(4),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绳惯性齿轮箱(3)包括有拉绳(32)、供拉绳(32)卷绕且两侧分别设有输出齿轮(331)和绕簧片(34)的绳卷轮(33)以及与绳卷轮(33)相连接的惯性轮(5),所述动力齿轮组(4)与拉绳惯性齿轮箱(3)相连接,通过拉动拉绳(32)带动惯性轮(5)旋转产生的惯性能量传递到动力齿轮组(4)而带动车轮轴(61)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拉绳行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拉绳惯性齿轮箱(3)还包括有与绳卷轮(33)的输出齿轮(331)相啮合的单向齿轮(35)以及与外部的动力齿轮组(4)相啮合的动力传动齿轮(38),所述传动齿轮(38)一端与单向齿轮(35)与相连接,另一端与上述惯性轮(5)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拉绳行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单向齿轮(35)的轮盘向内凹设有凹位(351),所述凹位(351)中设有三个大小相同且均与绳卷轮(33)的输出齿轮(331)相啮合的小齿轮(30),所述凹位(351)的一边设有卡位(352),通过所述卡位(352)可使绳卷轮(33)在拉绳(32)拉动转动时带动单向齿轮(35)转动而反向转时绳卷轮(33)带动三个小齿轮(30)空转。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拉绳行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动力传动齿轮(38)与惯性轮(5)之间设有若干级加速齿轮(39),所述加速齿轮(39)依次啮合且其前端的加速齿轮(39)的小直径轮与所述离合齿轮(37)相啮合,所述惯性轮(5)与末端的加速轮(39)的大直径轮相啮合,通过加速齿轮(39)使得惯性轮(5)以比离合齿轮(37)更高的速度旋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拉绳行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动力传动齿轮(38)的芯轴上设有一个离合齿轮(37),所述离合齿轮(37)的一侧与上述位置最前端的加速齿轮(39)的小直径轮相啮合,另一侧通过一个过渡齿轮(36)与上述单向齿轮(35)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拉绳行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离合齿轮(37)与动力传动齿轮(38)设有离合弹簧(9),通过所述离合弹簧(9)以实现动力传动齿轮(38)被卡住的状态下拉动拉绳(32)时离合弹簧(37)与过渡齿轮(36)脱离啮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拉绳行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动力齿轮组(4)包括两个大小相同驱动齿轮(41)、两个大小相同空转轮(42)及一个大小与驱动齿轮(41)相同的中间齿轮(43),所述中间齿轮(43)的两侧分别与空转轮(42)相啮合,两个空转轮(42)的另一侧均与驱动齿轮(41)相啮合,上述动力传动齿轮(38)与其中一个空转轮(42)相啮合,所述驱动齿轮(41)与上述车轮轴(61)连接而带动车轮(6)滚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拉绳行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车身(1)上端设有车壳(2),所述车身(1)上端设有凹孔,所述车壳(2)下端设有凸柱,通过凸柱插入到凹孔中而实现车壳(2)可拆卸地安装在车身(1)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拉绳行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车壳(2)前端设有可活动的摆动件(21),上述前车轮轴(61)的中间对应设有椭圆形凸轮(7),上述拉绳惯性齿轮箱(3)的箱体(31)前端设有可摆动的L形板(8),所述L形板(8)伸出车身(1)的前端并与车壳(2)前端的摆动件(21)相接触,通过前车轮轴(61)带动凸轮(7)转动而实现L形板(8)带动摆动件(21)上下摆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拉绳行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车身(1)由底盘(11)及盖体(12)组成,上述盖体(12)的后端设有圆形凸点(121),通过所述圆形凸点(121)可使两玩具车对碰竖起时无法直立而翻倒。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296002.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