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重复使用黏着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74904.0 | 申请日: | 2009-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458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11 |
发明(设计)人: | 洪进家;陈明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洪进家;陈明义 |
主分类号: | C09J7/04 | 分类号: | C09J7/04;C09J7/02;C09J13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76 | 代理人: | 刘云贵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复使用 黏着 结构 | ||
1.一种可重复使用黏着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基材,其由透明或半透明的塑料或纸类材质所构成,以作为可重复使用的黏着层的离型纸;
一黏着层,其由丙烯酸共聚单体所构成,具有每平方英时一百克的黏度,形成于该基材的表面,并于使用时与该基材分离而黏着于待黏着物的表面;以及
一待黏着物,其于目标区域黏着有该黏着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使用黏着结构,其特征在于,该黏着层的厚度介于10微米至1000微米之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重复使用黏着结构,其特征在于,该黏着层使用移除剂加以移除。
4.一种可重复使用黏着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待黏着物,其于目标区域黏着有黏着层;
一黏着层,其由丙烯酸共聚单体所构成,具有每平方英时一百克的黏度,并利用涂布且干燥的方式形成于该待黏着物的表面;以及
一重复黏着物,其借由涂布于待黏着物表面的该黏着层,可重复黏着于待黏着物的表面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重复使用黏着结构,其特征在于,该黏着层的厚度介于10微米至1000微米之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重复使用黏着结构,其特征在于,该黏着层使用移除剂加以移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洪进家;陈明义,未经洪进家;陈明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74904.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焦炉焦侧二次导焦装置
- 下一篇:具有微孔的金属板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