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使液体起泡的设备和饮料制作机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168522.7 | 申请日: | 2009-07-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858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2 |
| 发明(设计)人: | S·T·杜玛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J31/44 | 分类号: | A47J31/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华 |
| 地址: | 荷兰艾恩***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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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液体 起泡 设备 饮料 制作 | ||
1.一种用于使液体起泡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泵浦装置(1),配置为执行泵浦功能;
液体提供装置,用于在泵浦装置(1)的流体入口侧将液体提供到该泵浦装置(1);
气体提供装置,用于在泵浦装置(1)的流体入口侧将气体提供到该泵浦装置(1);以及
蒸汽提供装置(4),用于在泵浦装置(1)的流体出口侧将蒸汽提供到该泵浦装置(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泵浦装置包括具有两个啮合齿轮(10,11)的齿轮泵(1),以及所述蒸汽提供装置(4)配置为在从齿轮泵(1)的流体入口侧到流体出口侧的方向观察时在齿轮(10,11)的啮合区域的正后方提供蒸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提供装置(4)配置为在平行于齿轮泵(1)的齿轮(10,11)的旋转轴而定向的流中将蒸汽提供给齿轮泵(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是牛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是空气。
6.一种饮料制作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饮料制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饮料制作机是咖啡机或者蒸馏咖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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