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泡沫发生器及泡沫喷嘴有效
申请号: | 200920073245.1 | 申请日: | 2009-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004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9 |
发明(设计)人: | 王晓东;梁海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威能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1/12 | 分类号: | A62C31/12 |
代理公司: | 上海开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114 | 代理人: | 竺明 |
地址: | 314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泡沫 发生器 喷嘴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灭火器,尤其涉及灭火器的泡沫发生器,还涉及具有该泡沫发生器的泡沫喷嘴。
背景技术
目前,灭火器的泡沫发生器包括盲孔和与盲孔多个连通相互平行的通孔,灭火时,泡沫液体先经过盲孔,然后分别进入通孔后喷出,泡沫发泡率低。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泡沫发生器,该泡沫发生器的发泡率高。
本实用新型为了达到上述的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泡沫发生器具有第一表面、第二表面,第一表面与第二表面相对,泡沫发生器的中心轴线垂直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至少两个通孔从第一表面贯穿至第二表面,所述通孔相对于泡沫发生器的中心轴线倾斜,所述通孔的轴线相交。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由于该泡沫发生器具有至少两个轴线相交的通孔,取消了盲孔设计,因此,灭火液在经过通孔喷出后能在相交点相互撞击,从而,发泡率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泡沫发生器的主视图;
图2是图1沿A-A的剖视图;
图3是泡沫喷嘴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
如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泡沫发生器1具有第一表面11、第二表面12,第一表面11和第二表面12相对,泡沫发生器1的中心轴线13垂直于第一表面11和第二表面12。至少两个通孔14从第一表面11贯穿至第二表面12,所述通孔14相对于泡沫发生器1的中心轴线13倾斜,两个通孔14的轴线141相交。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通孔14为三个且绕泡沫发生器1的中心轴线13均匀设置,通孔14的个数较少时,通孔14的直径应该设置的较大,通孔14的直径和个数根据灭火器喷射性(喷射时间)来决定,当通孔14个数多且直径大时,喷射时间就短。图1中,通孔14的直径为1.5mm,通孔14均匀分布在直径为7mm的圆的圆弧上。通孔14的轴线141与泡沫发生器1的中心轴线13形成α角,α角为10度-20度之间,图2所示α角为15度,α角的设置与泡沫发生器1的厚度有关,当泡沫发生器1的厚度较厚时,α角应该设置得小些,这样才能避免通孔14的轴线的交点在泡沫发生器1内部。所述通孔14的轴线141的交点位于泡沫发生器1的中心轴线13上。
请参阅图3,本实用新型泡沫喷嘴3包括喷筒31、喷筒座32和泡沫发生器1,泡沫发生器1位于喷筒座32内,喷筒座32的外螺纹与喷筒31的内螺纹形成螺纹连接。所述泡沫发生器1的中心轴线13与喷筒31的轴线311重合,泡沫发生器1的通孔14的轴线141的交点在喷筒31的轴线311上。
上述泡沫喷嘴3在使用时候,灭火剂从泡沫发生器1的通孔14喷出并且在通孔14的轴线141相交处相互撞击,由此,发泡率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威能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威能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073245.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减震器弹簧盘反引伸成型模
- 下一篇:标语挂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