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钢丝绳O形移动分梳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45253.5 | 申请日: | 2009-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467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05 |
发明(设计)人: | 包志方;郑培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70/54 | 分类号: | B29C70/54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04 | 代理人: | 殷红梅 |
地址: | 214112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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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丝绳 移动 分梳器 | ||
1.一种钢丝绳O形移动分梳器,包括上分梳器(1)、下分梳器(2),其特征是:所述上分梳器(1)上设置有n形槽(1n);所述下分梳器(2)上设置有U形槽(2u)。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丝绳O形移动分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分梳器(1)的n形槽(1n)两侧壁的内侧面横向分别设置有第一直角L形槽(1e)和第二直角L形槽(1f)。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丝绳O形移动分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分梳器(1)的上平面两端分别开设有横置的第一长纤孔(1c)和第二长纤孔(1d)。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钢丝绳O形移动分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分梳器(1)的n形槽(1n)的两侧壁的纵向分别开设有所需宽度、间距的第一分梳器n形槽口(1a)和第二分梳器∩形槽口(1b),所述第一分梳器∩形槽口(1a)的宽度、间距与第二分梳器n形槽口(1b)的宽度、间距相同,其宽度大小是以此间距的钢丝绳最大直径作为第一分梳器n形槽口(1a)和第二分梳器n形槽口(1b)的宽度,再略大1.0m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丝绳O形移动分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分梳器(2)的U形槽2u两侧壁的外侧面横向分别设置有第一直角L形槽(2e)和第二直角L形槽(2f)。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丝绳O形移动分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分梳器(2)的下平面两端分别开设有与沉头带榫螺栓相吻合的第一卯孔(2c)和第二卯孔(2d)。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丝绳O形移动分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分梳器(2)的U形槽(2u)的两侧壁的纵向分别开设有所需宽度、间距的第一分梳器U形槽口(2a)和第二分梳器U形槽口(2b),所述第一分梳器U形槽口(2a)的宽度、间距与第二分梳器U形槽口(2b)的宽度、间距相同,其宽度大小是以此间距的钢丝绳最大直径作为第一分梳器U形槽口(2a)和第二分梳器U形槽口(2b)的宽度,再略大1.0mm。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丝绳O形移动分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分梳器(1)的第一分梳器n形槽口(1a)的宽度、间距与下分梳器(2)的第一分梳器U形槽口(2a)的宽度、间距相同,上分梳器(1)的第二分梳器n形槽口(1b)的宽度、间距与下分梳器(2)的第二分梳器U形槽口(2b)的宽度、间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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