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记录/再现设备以及记录/再现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260843.4 | 申请日: | 2009-1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638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30 |
| 发明(设计)人: | 本乡一泰;渡边哲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11B5/02 | 分类号: | G11B5/02;G11B2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彭久云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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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记录 再现 设备 以及 系统 | ||
1.一种记录/再现设备,包括:
光源;以及
近场光产生部分,其包括以预定间隙彼此相对设置的两个导体部分,并 且当来自该光源的光照射时在该两个导体部分之间产生近场光,该两个导体 部分设置为使得当采用该近场光在记录介质上记录信息时,从该两个导体部 分之一到该两个导体部分的另一个的方向垂直于该记录介质的线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记录/再现设备,
其中该两个导体部分彼此相对的各部分都具有凸起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记录/再现设备,
其中该记录介质包括记录轨道,相邻的记录轨道彼此分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记录/再现设备,
其中该记录介质包括以预定图案分离地形成的记录标记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记录/再现设备,
其中轨道中的每个记录标记区域的中心与在垂直于该线方向的方向上 的相邻轨道中的每个记录标记区域的中心是偏移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记录/再现设备,
其中该记录介质的记录层形成为连续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记录/再现设备,
其中,在用该近场光照射该记录介质期间该两个导体部分和该记录介质 的信息记录表面之间的距离定义为z,且该两个导体部分之间的预定间隙定 义为g时,该距离z和该间隙g满足下面的关系:
g=21/2·z。
8.一种记录/再现系统,包括:
记录介质;
光源;以及
近场光产生部分,其包括以预定的间隙彼此相对设置的两个导体部分, 并且当来自该光源的光照射时在该两个导体部分之间产生近场光,该两个导 体部分设置为使得当采用该近场光在该记录介质上记录信息时,从该两个导 体部分之一到该两个导体部分的另一个的方向垂直于该记录介质的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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