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汽车座椅的头枕有效
申请号: | 200910258434.0 | 申请日: | 2009-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985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1 |
发明(设计)人: | G·特鲁肯布罗特;U·拜尔;G·明斯特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格瑞玛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N2/48 | 分类号: | B60N2/4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饶辛霞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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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汽车座椅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汽车座椅的头枕,如通过EP 974484B1已知的按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那样。
背景技术
按EP 974484B1已知的头枕涉及一种碰撞主动(crashaktive)的头枕,依此在触发一个碰撞信号情况下,具有头靠面且支承在后部的主体上的靠置件沿前进方向或沿x-方向向前向乘客的头后部移动。由于在碰撞发生时必定相对短暂地经历移动时间并且因此必定相对快地经历水平向前的移动行程,所以在这种碰撞主动的头枕中由于生理学的原因该水平移动行程通常是相对微小的。
但是在EP 730993B1(参见其中[0024])中示例性示出的应用情况下,必需的是在水平方向上提供较大的移动行程。
例如通过DE 3109592C2已知一些在水平方向上具有较大移动行程的头枕。在那个已知的头枕(见DE 3109592C2图2)中,整个头箱(Kopfkasten)包括其周围软垫借助一个齿条传动装置相对于一个由两个支承杆构成的支承装置向前水平地移动。由于该齿条以其整个水平长度必须由头枕容纳,故这个按DE 3109592C2已知的头枕要求一个相当大的深度,也就是说,一个相对庞大体积的结构形状。
发明内容
由开头提及的EP 974484B1出发,本发明的任务在于,如此地进一步改进已知的头枕,以致它尽管结构形状相对紧凑但仍允许在水平方向上相对大的调节行程。
这一任务利用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特征与其特征部分的特征一起如此地解决,即该主体可运动地在支承装置上被导引并且借助至少一个可转动的传动元件沿前进-和后退方向可运动,并且靠置件沿前进-和后退方向可与主体同向运动地总是铰接在相同的可转动的传动元件上。
在按照EP 974484B1已知的头枕中,该主体相对于水平方向被固定设置在支承装置上,在该已知文件中是在一个支承管架上,与其不同在于,本发明提出一个相对支承装置可运动导引的主体。此外以本发明头枕具有一个相对于主体可相对运动导引的、具有一个头靠面的靠置件的方式,获得一种两个水平移动行程的叠加或相加,亦即主体的移动行程和靠置件的移动行程的叠加或相加。
按照本发明,主体借助至少一个可转动的传动元件相对支承装置水平地沿前进-和后退方向可运动,并且靠置件和主体为了实现一种同向运动性分别共同铰接在相同的可转动的传动元件上,而且利用本发明的头枕通过减少结构件的数目支持希望结构形状紧凑的愿望。
利用权利要求1的特征,本发明实现了两种不同的实施形式。第一种实施形式对应于权利要求2至9的特征,而第二种实施形式由按权利要求10至16的特征得以表征。
依此,按照第一种实施形式,所述至少一个可转动的传动元件构成一个曲柄元件,其中每个可转动之传动元件都是一个连杆传动机构的组成部分。
每个连杆传动机构包括至少四个元件并且在此构成一个具有两个曲柄元件和两个连杆元件的平行曲拐机构。一种这样的平行曲拐机构的基本实施形式例如描述在WERNER KRAUSE的教科书“精密机械的结构元件(KONSTRUKTIONSELEMENTE DER FEINMECHANIK)”,1993年由卡尔·汉斯出版社(Carl HanserVerlag)出版发行,第724页,13.11.1插图(平行曲拐机构)。
在本发明的另外的结构设置中,该支承装置具有一个平行于前进-和后退方向延伸的固定延伸部(Haltefortsatz),支承装置例如可以涉及两个支承杆或两个支承管,必要时与一个支架组合,固定延伸部构成两个沿水平方向或近以沿水平方向相互隔开距离的转动铰接点,分别用于曲柄元件的一个端部区域。
具体地按照本发明的一种特别的结构设置,一个平行曲拐机构与头枕的结构件如此实现,即该主体具有一个沿前进方向伸出的第一延伸部,它构成一个第一连杆元件并分别借助一个转动铰接点被分别支承在每个曲柄元件的中间区域中,同时靠置件具有一个沿后退方向伸出的第二延伸部,它构成一个第二连杆元件并分别借助一个转动铰接点被分别支承在每个曲柄元件的一个远离支承装置的固定延伸部的端部区域上。
这种前面叙述的本发明实施形式可以被如此结构设置,即两个曲柄元件以站立配置向上指向地被可转动支承在支承装置的固定延伸部上。
另一方面按照一种作为选择的优选实施形式,本发明规定,两个曲柄元件以悬挂配置向下指向地被可转动支承在支承装置的固定延伸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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