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溶剂法制备中药纤维素纤维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56463.3 | 申请日: | 2009-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364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16 |
发明(设计)人: | 田素峰;刘建华;李琳;马君志;马峰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1F2/08 | 分类号: | D01F2/08;A61K33/30 |
代理公司: | 潍坊正信专利事务所 37216 | 代理人: | 赵玉峰 |
地址: | 261100 山东省潍坊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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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溶剂 法制 中药 纤维素 纤维 方法 | ||
1.用溶剂法制备中药纤维素纤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将纤维素、离子液体和中药粉粒,按3~25∶95~75∶0.01~0.5的重量百分比进行混合、溶解后脱泡,之后将脱泡后的纺丝原液在空气中喷出形成丝条,并将丝条浸入纺丝浴液中,再经牵伸、上油、漂白和切断,得到成品纤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溶剂法制备中药纤维素纤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纤维素为棉浆或木浆,所述棉桨或木浆的聚合度为500~160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溶剂法制备中药纤维素纤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子液体由阳离子和阴离子组成,阳离子为下列阳离子中的一种:
烃基季铵离子 羟乙基烃基季铵离子 烃基锍离子 烃基季磷离子
烃基吡啶离子 烃基吡咯离子 烃基吡唑离子 烃基咪唑离子
其中,R1,R2,R3,R4,R5和R6是H或碳原子数为1~8的烃基,R1,R2,R3,R4,R5与R6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所述阴离子为Cl-、Br-、CH3COO-、I-、SCN-或HCOO-中的一种。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溶剂法制备中药纤维素纤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粉粒为炉甘石粉粒,所述炉甘石粉粒的粒径小于0.5微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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