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溶剂法制备中药纤维素纤维的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910256463.3 申请日: 2009-12-23
公开(公告)号: CN101736428A 公开(公告)日: 2010-06-16
发明(设计)人: 田素峰;刘建华;李琳;马君志;马峰刚 申请(专利权)人: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D01F2/08 分类号: D01F2/08;A61K33/30
代理公司: 潍坊正信专利事务所 37216 代理人: 赵玉峰
地址: 261100 山东省潍坊市*** 国省代码: 山东;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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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溶剂 法制 中药 纤维素 纤维 方法
【权利要求书】:

1.用溶剂法制备中药纤维素纤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将纤维素、离子液体和中药粉粒,按3~25∶95~75∶0.01~0.5的重量百分比进行混合、溶解后脱泡,之后将脱泡后的纺丝原液在空气中喷出形成丝条,并将丝条浸入纺丝浴液中,再经牵伸、上油、漂白和切断,得到成品纤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溶剂法制备中药纤维素纤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纤维素为棉浆或木浆,所述棉桨或木浆的聚合度为500~160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溶剂法制备中药纤维素纤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子液体由阳离子和阴离子组成,阳离子为下列阳离子中的一种:

烃基季铵离子     羟乙基烃基季铵离子           烃基锍离子            烃基季磷离子

烃基吡啶离子     烃基吡咯离子                 烃基吡唑离子          烃基咪唑离子

其中,R1,R2,R3,R4,R5和R6是H或碳原子数为1~8的烃基,R1,R2,R3,R4,R5与R6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所述阴离子为Cl-、Br-、CH3COO-、I-、SCN-或HCOO-中的一种。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溶剂法制备中药纤维素纤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粉粒为炉甘石粉粒,所述炉甘石粉粒的粒径小于0.5微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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