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解酒作用的保健品有效
| 申请号: | 200910224168.X | 申请日: | 2009-11-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972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11 |
| 发明(设计)人: | 唐一林;江成真;丁继程;白福玉;邱泼;李令平;张照伟;刘云朋;崔建丽;韩文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圣泉唐和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6/48 | 分类号: | A61K36/48;A61P25/32;A61K31/70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尹学清 |
| 地址: | 250204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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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解酒 作用 保健品 | ||
1.一种具有解酒作用的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保健品由 L-阿拉伯糖和葛根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保健品由 质量百分含量为0.5-80%的L-阿拉伯糖和20-99.5%的葛根组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保健品由 质量百分含量为10-20%的L-阿拉伯糖和80%-90%的葛根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保健品由 质量百分含量为12%的L-阿拉伯糖和88%的葛根组成。
5.一种具有解酒作用的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保健品由 L-阿拉伯糖、葛根和功能性甜味剂组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保健品由 质量百分含量为0.5-80%的L-阿拉伯糖,1-30%的葛根,以及1-98% 的功能性甜味剂组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保健品由 质量百分含量为1-20%的L-阿拉伯糖,10-30%的葛根,以及50-89% 的功能性甜味剂组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保健品由 质量百分含量为12%的L-阿拉伯糖,20%的葛根,以及68%的功能性 甜味剂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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