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驾驶人监控方法及其监控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910177853.1 | 申请日: | 2009-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343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7 |
发明(设计)人: | 翁铭聪;廖育升;陈育菘 | 申请(专利权)人: | 财团法人车辆研究测试中心 |
主分类号: | G08B21/06 | 分类号: | G08B2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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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驾驶人 监控 方法 及其 系统 | ||
1.一种驾驶人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含下列步骤:
(A)读取一驾驶座的舱内影像;
(B)对所述舱内影像进行驾驶人的人脸侦测,以得到一人脸侦测结果;
(C)储存所述舱内影像及其对应的所述人脸侦测结果;
(D)重复上述步骤,且当已储存的所述舱内影像的累积数量到达一预设值时,进行下一步骤;
(E)读取多个相邻储存时间点的所述多个舱内影像及其对应的所述多个人脸侦测结果;
(F)根据已读取的每一所述人脸侦测结果判断是否至少有一对应的所述舱内影像抓到人脸:
若是,则进行下一步骤;以及
若否,则发出警示信号以警示驾驶人;以及
(G)根据已读取的每一所述人脸侦测结果判断是否有连续二对应的所述舱内影像的所述人脸位于一合理人脸区域内:
若是,则回至所述步骤(E);以及
若否,则发出所述警示信号以警示所述驾驶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人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理人脸区域为预设区域或正视人脸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人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侦测结果包含所述人脸的抓取结果与位置坐标,又在所述步骤(F)的判断结果为是时,且在进行所述步骤(G)前,更可进行下列步骤:
取出有抓到所述人脸的已读取的所述舱内影像及其对应的所述人脸的所述位置坐标;
统计每一已读取的所述舱内影像的所述人脸的位置坐标,并取其出现机率最大者;以及
根据所述出现机率最大的人脸的位置坐标,决定所述合理人脸区域的所在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人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G)的判断结果为是时,且在进行所述步骤(E)前,更可进行下列步骤:
对当下储存的所述舱内影像,利用Adaboost演算法进行驾驶人的鼻子侦测;
取得所述鼻子的位置坐标;
比较所述鼻子的位置坐标与所述合理人脸区域后,取得所述驾驶人的头摆角度;以及
判断所述头摆角度是否低于一预设阀值;
若是,则进行所述步骤(E);以及
若否,则发出所述警示信号以警示所述驾驶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人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E)分别于相邻二次执行时,被读取的所述多个舱内影像是有部分是相同的。
6.一种驾驶人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影像读取器,其连续读取一舱内影像;
一影像信号处理单元,其连接所述影像读取器,并对所述舱内影像进行驾驶人的人脸侦测,以得到一人脸侦测结果;
一控制单元,其连接所述影像信号处理单元与一存储器,并控制所述舱内影像及其对应的所述人脸侦测结果储存至所述存储器中,且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存储器中的每一所述人脸侦测结果得知在所述存储器中,未出现人脸于一所述舱内影像中,或人脸未出现于连续至少二所述舱内影像的一合理人脸区域内时,发出一控制信号;以及
一警示器,其是接收所述控制信号,以发出警示信号警示所述驾驶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驾驶人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合理人脸区域为预设区域或正视人脸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驾驶人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侦测结果包含所述人脸的抓取结果与位置坐标,且所述控制单元是根据所述存储器中每一所述人脸侦测结果,从所述存储器中取出有抓取到所述人脸的对应的所述舱内影像,并通过出现机率最高的所述人脸的位置坐标,决定所述合理人脸区域的所在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驾驶人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从所述存储器中读取多个相邻储存时间点的所述多个舱内影像及其对应的所述多个人脸侦测结果,以根据已读取的每一所述人脸侦测结果,在未有一对应的所述舱内影像出现人脸,或所述人脸未有出现于连续至少二对应的所述舱内影像的所述合理人脸区域内时,发出所述控制信号。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驾驶人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信号处理单元更利用艾达布斯特演算法对所述舱内影像进行驾驶人的鼻子侦测,以取得所述鼻子的位置坐标,又所述控制单元是比较所述鼻子的位置坐标与所述合理人脸区域后,取得所述驾驶人的头摆角度,并在所述头摆角度高于或等于一预设阀值时,控制所述警示器发出所述警示信号以警示所述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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