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固定式机动车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限速微波发射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094990.9 | 申请日: | 2009-09-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926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4-07 |
| 发明(设计)人: | 陈惠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惠云 |
| 主分类号: | H04B1/02 | 分类号: | H04B1/02;H04B1/03;H03B5/18 |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陈左 |
| 地址: | 650118 云南省昆明市五***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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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 机动车 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 限速 微波 发射器 | ||
1.一种固定式机动车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限速微波发射器,主要包括微波震荡发射电路单元(1)、蓄电池组(2)、降压型电源适配充电器(3)和控制开关K,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震荡发射电路单元(1)的负极GND输入端、蓄电池组(2)的负极GND和降压型电源适配充电器(3)的负极GND相连接;微波震荡发射电路单元(1)的输入信号控制线KZ连接控制开关K的一端,控制开关K的另一端和蓄电池组(2)的正极输出端连接,蓄电池组(2)的输入端和降压型电源适配充电器(3)的输出端连接,降压型电源适配充电器(3)的输入端和外供电网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机动车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限速微波发射器,其特征在于:微波震荡发射电路单元(1)的输入端口只有两条导线,一条负极GND导线,另一条既是供电正极VCC线又是输入信号控制线KZ。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机动车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限速微波发射器,其特征在于:本发射器以蓄电池组为主要能源,降压型电源适配充电器为辅助能源,在供电网停电时,由蓄电池组提供正常工作所需的电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机动车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限速微波发射器,其特征在于:微波震荡发射电路单元(1)有谐振腔(5),谐振腔内仅有用于调节微波震荡频率的螺丝钉(4)和震荡产生微波的微波发射管DF两个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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