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体木糖醇口香糖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66554.0 | 申请日: | 2009-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102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25 |
发明(设计)人: | 郝东方;刘洪申 | 申请(专利权)人: | 郝东方 |
主分类号: | A23G4/12 | 分类号: | A23G4/12 |
代理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新时代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2204 | 代理人: | 石岱 |
地址: | 136500 ***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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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体 木糖醇 口香糖 | ||
1.一种液体木糖醇口香糖,其特征在于:该液体木糖醇口香糖是采用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制造而成;
木糖醇15~25份、浓缩果汁15~25份、冰片0.5~2份、
薄荷香料1~3份、果味香精1~3份、纯净水45~65份;
制造工艺如下:
首先将浓缩果汁进行超高温瞬时灭菌处理,灭菌的温度为95~110℃,灭菌的时间为20~30秒;然后在常温无菌的环境下按顺序将纯净水、木糖醇、浓缩果汁、果味香精、冰片、薄荷香料加入搅拌机中进行配料,搅拌的时间为60分钟;经配料后的原料通过管路输送到灌装机中进行灌装,规格包括10ml、15ml、20ml、25ml;最后在灭菌室中采用紫外线灭菌的方法对灌装后的外包装进行灭菌1~2小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液体木糖醇口香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糖醇可采用液体或固体两种形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液体木糖醇口香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浓缩果汁为香蕉、哈密瓜、草莓、桔子、苹果果汁中的一种或多种,浓缩果汁的浓度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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