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恶臭气体处理系统及其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60527.2 | 申请日: | 2009-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9699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05 |
发明(设计)人: | 任大军;康志坚;雷力;田从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B01D53/86 | 分类号: | B01D53/86;B01D53/04;A61L9/014;A61L9/20;B01J19/12 |
代理公司: | 武汉开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樊 戎 |
地址: | 430081***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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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恶臭 气体 处理 系统 及其 方法 | ||
1.一种恶臭气体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紫外灯管(5)与整流光触媒板(4)安装在处理箱(7)内,紫外灯管(5)垂直穿过整流光触媒板(4),处理箱(7)的内壁和整流光触媒板(4)均匀地涂有纳米级TiO2,在处理箱(7)内放置有活性炭纤维(2);湿度传感器(3)置于处理箱(7)内,加湿机(6)通过管道与处理箱(7)相通;风机(1)通过送风管与处理箱(7)的进风口相通,处理箱(7)的排风口与大气相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恶臭气体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炭纤维(2)距紫外灯管(5)的0.07~0.1m处且平行于紫外灯管(5)呈条状放置。
3.一种采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系统的恶臭气体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处理系统中的处理箱(7)内的相对湿度为50%~90%,恶臭气体在处理箱体(7)内的流速为0.2~0.8m/s,紫外灯管(5)的紫外线照射强度为50~100W/m2;活性炭纤维(2)的比表面积为900~1600m2/g,活性炭纤维(2)或嵌入或不嵌入纳米级TiO2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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