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即食猪头肉制品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017573.4 | 申请日: | 2009-08-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372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03 |
| 发明(设计)人: | 吴新颖;李钰金;李银塔;陈英乡;刘学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祥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L1/318 | 分类号: | A23L1/318;A23L1/314;A23L1/01;A23L1/29;A23L1/337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64311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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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即食 猪头 肉制品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即食猪头肉制品,其特征在于:其是由猪头肉、吸油脂物质、海带块片组成,其重量百分比分别为:猪头肉80-95%、吸油脂物质1-10%、海带块片1-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即食猪头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即食猪头肉制品的吸油脂物质,或为大豆分离蛋白或为冻制后的豆腐块片或为竹荪。
3、一种即食猪头肉制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经过以下步骤
(1)原料的预处理
选取新鲜的或冷冻并解冻的猪头为原料,将淤血放净后,去毛,清水浸泡排酸后熟,劈半,修割,放入沸水中焯制10-30分钟;
选取新鲜的海带为原料,清洗干净后,切制成块片状,备用;
(2)汤料的制备
称取天然香辛类中草药、调味料,并将天然香辛类中草药装入料袋中,其中所述天然香辛类中草药的组分及用量为:按100kg水重量计,八角100-200g,花椒100-200g,小茴香100-200g,白胡椒50-150g,桂皮60-100g,肉桂50-100g,丁香50-120g,草果50-100g,山萘10-60g,陈皮90-180g,高良姜40-100g,砂仁20-100g,白芷80-200g,香叶20-80g,枸杞30-150g,葱1000-5000g,姜500-3500g;所述的调味料的组分及用量为:按100kg水重量计,食盐300-700g,绵白糖200-1200g,酱油3000-8000g,味精50-120g,料酒300-680g,糖色50-200g,鸡骨素60-300g,洋葱汁1000-6500g,海带汁2000-6000g,鲣鱼汁1000-3000g;称取水煮沸后,将上述装有天然香辛类中草药的料袋及调味料放入沸水中,搅拌均匀,熬煮20-40分钟,过滤,制备成汤料,备用;
(3)第一次煮制
将上述焯制后的猪头放入上述制备的汤料中,温度控制90-120℃,煮制40-60分钟;
(4)剔骨、分割
将上述第一次煮制后的猪头取出进行剔骨处理,然后将剔骨后的猪头肉按部位、肥瘦搭配分割;
(5)二次煮制、浸味、调色
将上述分割好的猪头肉第二次浸入汤料中,温度保持60-100℃,煮制、浸味、调色1-3小时,取出;
(6)搭配、包装
将上述二次煮制、浸味的猪头肉按部位、肥瘦搭配后,添加吸油脂物质和制备的海带块片,整形,真空包装;
(7)杀菌、成品
将上述真空包装有猪头肉、吸油脂物质、海带块片的制品,送入杀菌室中,按杀菌公式:15min-(115℃-135℃)-15min,杀菌30-120分钟,即成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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