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改进废料移出能力的孔锯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09920.X | 申请日: | 2008-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701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9 |
发明(设计)人: | 萨特纳姆·辛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队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B51/04 | 分类号: | B23B51/04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聂慧荃;潘培坤 |
地址: | 英属维尔京*** | 国省代码: | 维尔京群岛;V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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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改进 废料 移出 能力 系统 | ||
1.一种孔锯系统,包括:
孔锯,包括底部和本体部;以及
心轴,包括用于容置所述孔锯的装置;
其中,所述孔锯包括至少一个槽对,用于容置待插入到所述槽对中以移出废料的工具;以及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槽对使得能够在较长的纵向距离上接近所述废料。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孔锯系统,其中所述孔锯系统具有至少两个槽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孔锯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槽对相互偏移。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孔锯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槽对相互成90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孔锯系统,其中所述纵向距离超过所述孔锯长度的一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孔锯系统,其中所述底部包括用于减轻重量或移出颗粒物的多个槽。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孔锯系统,还包括定向钻头。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孔锯系统,其中所述定向钻头包括延长的槽纹部。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孔锯系统,其中所述工具为废料拔出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孔锯系统,其中所述废料拔出器包括:
柄部,包括以枢接方式彼此相连的一对臂部,以及
一对腿部,每个腿部与所述一对臂部中的一个臂部相关联,
其中,每个腿部包括用于与所述废料接合的钩形端部。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孔锯系统,其中每个所述腿部还包括用于松开所述孔锯或将所述孔锯紧固到所述心轴的凸部。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孔锯系统,其中所述一对腿部可绕着与其相关联的臂部枢转。
13.一种孔锯,其具有多个便于移出废料的纵向侧面接近槽,所述纵向侧部接近槽包括至少一对位置更靠近所述孔锯的近端的相对槽和至少一对位置更靠近所述孔锯的远端的相对槽,以便与槽相互对齐的情况相比,能够在更长的纵向距离上接近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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