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线缆连接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302136.8 | 申请日: | 2008-09-1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8591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05 |
| 发明(设计)人: | 胡二军;常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R13/629 | 分类号: | H01R13/629;H01R13/4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15316江苏省昆山***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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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线缆 连接器 | ||
【权利要求1】一种线缆连接器,其包括绝缘本体、收容于绝缘本体中的若干端子、与端子电性连接的线缆以及固定于绝缘本体上的拉拔装置,所述绝缘本体包括对接部、较对接部宽且长的基部以及若干通槽,所述通槽贯穿绝缘本体的基部和对接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包括位于其两侧壁上的一对开孔,所述端子包括对接端、一对第一夹持臂以及一对第二夹持臂,所述线缆包括芯线以及绝缘皮,端子的第一夹持臂夹持绝缘皮,第二夹持臂夹持芯线从而与芯线电性连接,所述拉拔装置包括固定杆以及拉带,所述固定杆与所述绝缘本体的开孔相组装而固定于绝缘本体上,所述拉带安装于固定杆上。
【权利要求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缆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本体的对接部大致呈矩形,其具有一对仅覆盖对接部前端的外壁,使得通槽位于对接部的一段有部分与外界相通。
【权利要求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缆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本体的基部大致呈矩形,还包括若干卡持片,其四壁将通槽完全收容于内部,所述卡持片自基部的邻近对接部的一端延伸出,且一一对应的与每一通槽的裸露部分相对。
【权利要求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线缆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持片的末端延伸入所述通槽内部且大致与对接部的外壁平齐。
【权利要求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缆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槽及端子排列成两排且相背设置。
【权利要求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缆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包括U形的连接部以及自连接部两端分别向内相对延伸的卡持部,所述卡持部收容于绝缘本体的所述开孔内。
【权利要求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线缆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两卡持部之间的距离小于绝缘本体的基部的长度,所述固定杆以所述一对开孔形成的一直线为轴枢转。
【权利要求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线缆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拉带绕过所述连接部后两端相粘贴而形成一手持部。
【权利要求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缆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由金属材料制成。
【权利要求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缆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拉带为单面具有粘性的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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