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嵌入式低眩光道路照明灯具的光学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41707.4 | 申请日: | 2008-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553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0 |
发明(设计)人: | 邵志山;袁景玉;刘锁龙;杜建柱;吴明波;李辉;麦伟民;樊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索恩照明(天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7/09 | 分类号: | F21V7/09;F21V7/10;F21V11/16;F21W131/103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闫俊芬 |
地址: | 21302***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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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嵌入式 眩光 道路 照明 灯具 光学系统 | ||
1、一种嵌入式低眩光道路照明灯具的光学系统,包括置于灯具内的反光器,其特征是:所述反光器由不对称多曲面柱形及与其连接的反光板、下页片、遮光板、侧板组成,多曲面柱形的截面由将光线向地面方向散开的第一段圆弧形、增强直射光方向强度的第二段圆弧形、将光源光线反射为平行光的一段抛物线依次吻接组成,下页片截面为吸收光线避免反射眩光的一段直线,遮光板的截面为将光源的直射光有效遮挡的一段直线。多曲面柱形、下页片、遮光板的长轴平行放置,两端均吻接于与所述长轴垂直的侧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嵌入式低眩光道路照明灯具的光学系统,其特征是:所述反光器和遮光板的角度及位置为:灯具发出的光线最大光强方向与铅垂线夹角处于58度和85度之间,灯具按10%峰值光强定义的光束角(B)小于45度,光束与铅垂线(P)所成夹角(E)最大不超过88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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