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地下室工程外墙及顶板防水型后浇带及变形缝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20567.2 | 申请日: | 2008-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12157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25 |
发明(设计)人: | 朱邃科;朱文江;夏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邃科;朱文江;夏勇 |
主分类号: | E02D31/02 | 分类号: | E02D31/02;E21D11/38;E04B1/66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江成 |
地址: | 310020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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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下室 工程 外墙 顶板 防水 型后浇带 变形缝 结构 | ||
1、一种地下室工程外墙及顶板防水型后浇带及变形缝结构,包括后浇带与变形缝的两侧的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结构体的表面沿后浇带及变形缝埋设有预埋钢板,两侧的结构体迎水面及背水面之间分别连接有迎水钢板和背水钢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工程外墙及顶板防水型后浇带及变形缝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变形缝结构为外墙永久性变形缝结构,所述的结构体为立柱,所述的立柱设置在外墙与后浇带及变形缝之间,所述的预埋钢板埋设在立柱的迎水面和背水面的上,所述的迎水钢板和背水钢板与预埋钢板焊接,所述的迎水钢板和背水钢板为折形钢板或波形钢板,所述的永久性变形缝内空置或填入遇水膨胀的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工程外墙及顶板防水型后浇带及变形缝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变形缝结构为顶板永久性变形缝结构,所述的结构体由顶板及设置在顶板上的悬挑反梁构成,迎水面一侧的预埋钢板埋设在悬挑反梁上,背水面一侧的预埋钢板埋设在顶板底面上;所述的迎水钢板和背水钢板与预埋钢板焊接,所述的迎水钢板和背水钢板为折形钢板或波形钢板,所述的顶板永久性变形缝内空置或填入遇水膨胀的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工程外墙及顶板防水型后浇带及变形缝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变形缝结构为顶板过度性变形缝结构,所述的结构体由顶板与型钢构成,所述的型钢设置在顶板的端部与变形缝之间,所述的预埋钢板埋设在顶板迎水面一侧的型钢之后,两侧预埋钢板表面分别焊接一角钢以形成一个企口或在型钢的翼部焊接一角钢以形成一个企口,变形缝两侧的企口的开口相对,所述的迎水钢板的两端放置在两企口内与企口活动连接;迎水钢板的两端与企口之间充填有遇水膨胀性材料,迎水钢板及企口的迎水面上抹有遇水膨胀的材料,遇水膨胀的材料上铺设有防水卷材;当地下室工程变形稳定之后或顶板上覆土之后,迎水面钢板与企口固定连接,并在两侧型钢底部固定有背水钢板,在变形缝内注入有膨胀性的高强砂浆或砼。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工程外墙及顶板防水型后浇带及变形缝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变形缝结构为外墙过度性变形缝结构,所述的结构体由立柱与型钢构成,所述的立柱设置在的外墙端部,所述的型钢设置在立柱与变形缝之间,所述的预埋钢板埋设在立柱迎水面一侧的型钢之后,两侧预埋钢板表面分别焊接一角钢以形成一个企口或在型钢的翼部焊接一角钢以形成一个企口,变形缝两侧的企口的开口相对,所述的迎水钢板的两端放置在两企口内与企口活动连接;迎水钢板的两端与企口之间充填有遇水膨胀性材料,迎水钢板及企口的迎水面上抹有遇水膨胀的材料,遇水膨胀的材料上铺设有防水卷材;当地下室工程变形稳定之后或顶板上覆土之后,迎水面钢板与企口固定连接,并在两侧型钢底部固定有背水钢板,在变形缝内注入有膨胀性的高强砂浆或砼。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地下室工程外墙及顶板防水型后浇带及变形缝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型钢为工字钢或H型钢,型钢与结构体的钢筋的连接为焊接。
7、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地下室工程外墙及顶板防水型后浇带及变形缝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水卷材呈折形状或波形。
8、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或5所述的地下室工程外墙及顶板防水型后浇带及变形缝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遇水膨胀的材料为膨胀土或浸油的麻丝或遇水缓胀的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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