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标杆汽车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184282.X | 申请日: | 2008-12-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463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23 |
| 发明(设计)人: | 赵彦丰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彦丰 |
| 主分类号: | B60Q7/00 | 分类号: | B60Q7/00;B60R11/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55000 河南省安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标杆 汽车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
背景技术
目前有一些汽车,在前部安装有一根或两根标杆,这些标杆都是固定式的,使用与不使用时都矗立在车体上,这些标杆有辅助汽车前行时精准驾驶的功能。倒车时更需要标杆辅助精准驾驶,安装现有的固定式标杆,影响美观,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车尾部装有标杆的汽车。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汽车的尾部安装了倒车雷达,但雷达成本高,常有误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改进的标杆汽车,它能有效地辅助汽车前行或倒车时精准驾驶。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在汽车的车体上,设置1至若干个激光发射装置,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一束光束,方向是向上的,激光发射装置由导线与电源、控制机构相连接。
在汽车的四个角的周围区域内各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汽车的前面、后面正中间处各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汽车的两侧面,两后车轮的上部区域内,各设置1至2个激光发射装置,激光发射装置使用汽车上的电源,控制机构设置在车内驾乘人员方便操作处,需用标杆时,根据需要开启部分激光发射装置或全部激光发射装置,不用时关闭。
本发明因为将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一束光束代替已知的标杆,还可在现有的,标杆汽车的标杆处,去掉标杆,保留支承部分,再在支承部分安装激光发射装置,就有了现有的标杆汽车的功能,汽车壳内、壳外都可安装,这种光电式标杆,汽车壳内安装,如前后保险杠内,汽车壳外也可安装,由于这种光电式标杆体积非常小,不影响美观。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二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三个实施例的结构省略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四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五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六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七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八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9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九个实施例的结构省略示意图
图中1.汽车,2.转向盘,3激光发射装置,5.光束,6.激光发射装置支承座。
具体实施方式
第一个实施例,在图1所示的标杆汽车(1),汽车(1)的前面至无转向盘(2)一侧面的前部区域内,设置有一个激光发射装置(3),激光发射装置(3)发射的一束光束(5),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1)的水平面相垂直。
第二个实施例,根据第一个实施例所述的标杆汽车(1),其区别在于:在已经设置有激光发射装置(3)的对称处,再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3)。
第三个实施例,在图3所示的标杆汽车(1),车头的前部区域,设置1至若干个激光发射装置(3),激光发射装置(3)发射的一束光束(5),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1)的水平面相垂直。
第四个实施例,根据第二个实施例所述的标杆汽车(1),其区别在于:车头的前部区域正中间,设置1个激光发射装置(3)。
第五个实施例,在图5所示的标杆汽车(1),汽车(1)的后面至无转向盘(2)一侧面的后部区域内,设置有一个激光发射装置(3),激光发射装置(3),发射的一束光束(5),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1)的水平面相垂直。
第六个实施例,根据第五个实施例所述的标杆汽车(1),其区别在于:在已经设置有激光发射装置(3)的对称处,再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3)。
第七个实施例,根据第六个实施例所述的标杆汽车(1),其区别在于:车尾的后部区域正中间,设置1个激光发射装置(3),激光发射装置(3)发射的一束光束(5),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1)的水平面相垂直。
第八个实施例,在图8所示的标杆汽车(1),在汽车(1)的两侧面,的两后车轮的上部区域内,各设置1至2个激光发射装置(3),激光发射装置(3)发射的光束(5),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1)的水平面相垂直。
激光发射装置支承座(6):激光发射装置(3)与支承座为一体结构或嵌合式结构,激光发射装置支承座(6)用于汽车车体表面设置,激光发射装置(3)
第九个实施例,根据第四个实施例或第七个实施例或第八个实施例所述的标杆汽车(1),其区别在于:在汽车(1)的车体的相应处设置有8至10个激光发射装置(3)。
本发明适用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工程机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赵彦丰,未经赵彦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184282.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