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大麻/丝/棉混纺纱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179228.6 | 申请日: | 2008-12-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742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 发明(设计)人: | 刘国忠;张振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D02G3/04 | 分类号: | D02G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 杰 |
| 地址: | 215551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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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麻 混纺纱 | ||
1.一种大麻/丝/棉混纺纱,包含大麻、丝、棉三种纤维,其特征在于,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棉纤维总重量的10~40wt%。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麻纤维与所述棉纤维的重量比为3:1~4:1,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棉纤维重量总重量的10~20wt%。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麻纤维与所述棉纤维的重量比为13:7~7:3,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棉纤维重量总重量的20~30wt%。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麻纤维与所述棉纤维的重量比为9:11~1:1,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棉纤维重量总重量的25~30wt%。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麻纤维与所述棉纤维的重量比为7:13~2:3,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棉纤维重量总重量的30~35wt%。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麻纤维与所述棉纤维的重量比为1:3~3:7,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棉纤维重量总重量的35~40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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