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分离农业秸秆的溶剂及其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02234.1 | 申请日: | 2008-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81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23 |
发明(设计)人: | 王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继德成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5F11/10 | 分类号: | C05F1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凤儒 |
地址: | 102423***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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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分离 农业 秸秆 溶剂 及其 工艺 | ||
1.一种分离农业秸秆的溶剂,是由下述两类溶剂所组成:
第一类溶剂是由下述原料和水组成,所述的原料是由下述重量百分比的组分组 成:氧化钾2-4%、磷酸二氢钾6-8%、五水偏硅酸钠5-8%、硫代硫酸钠26-30%、 过氧化氢18-20%、十二烷基苯磺酸钠32-34%;上述原料与水的重量比为8-12∶ 88-92;
第二类溶剂是由下述原料和水组成,所述的原料是按果胶酶、脂肪酶和蛋白酶 的重量比为3.8-4.2∶3.8-4.2∶1.8-2.2组成;上述原料与水的重量比为8-12∶88-92。
2.一种分离农业秸秆的工艺,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第一步骤:将下述重量百分比的组分:氧化钾2-4%、磷酸二氢钾6-8%、五水 偏硅酸钠5-8%、硫代硫酸钠26-30%、过氧化氢18-20%、十二烷基苯磺酸钠32-34% 混合组成第一类溶剂的原料,并将该第一类溶剂的原料加入水中,上述第一类溶剂 的原料与水的重量比为8-12∶88-92,配制成第一类溶剂,待用;
第二步骤:按果胶酶、脂肪酶和蛋白酶为3.8-4.2∶3.8-4.2∶1.8-2.2的重量比 例混合组成第二类溶剂的原料,并将该第二类溶剂的原料加入水中,上述第二类溶 剂的原料与水的重量比为8-12∶88-92,配制成第二类溶剂,待用;
第三步骤:将絮凝剂和水按0.1∶2000重量的比例配制成为该絮凝剂的水溶液, 待用;
第四步骤:将农业秸秆切成10-15厘米长,农业秸秆和第一类溶剂按农业秸秆 90-110重量份、第一类溶剂440-460重量份的比例,将农业秸秆投入第一类溶剂中, 在常温并连续搅拌条件下浸泡30-40分钟;
第五步骤:将浸泡后的农业秸秆通过剂压机进行挤干,按第四步骤中的农业秸 秆90-110重量份、絮凝剂的水溶液0.2-0.4重量份的比例,将絮凝剂的水溶液加入 在剂压机挤出的液体中,所得到的絮状物为非纤维有机物;
第六步骤:按第四步骤中的农业秸秆90-110重量份、第二类溶剂55-65重量 份的比例,将第二类溶剂与剂压机挤出的药液后得到的农业秸秆混合,并在常温条 件下反应1.5-2小时后,将反应后的物料送入磨料机,加水进行磨料;
第七步骤:将磨料后的物料再次通过剂压机挤压,按第四步骤中的农业秸秆 90-110重量份、絮凝剂的水溶液0.15-0.25重量份的比例,将絮凝剂的水溶液加入 在剂压机挤出的液体中,所得到的絮状物为非纤维有机物;剂压机挤出的液体后得 到的物料为天然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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