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芦荟果醋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58286.3 | 申请日: | 2008-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504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7 |
发明(设计)人: | 孙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理工大学 |
主分类号: | C12J1/02 | 分类号: | C12J1/02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金耀生 |
地址: | 650093云南***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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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芦荟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芦荟果醋,其特征是将芦荟榨汁,在榨汁原料中加入等重量的砂糖及三倍水即重量比为1∶1∶3,比例各为±10%的范围,经一次酒精发酵及一次醋酸发酵,制成果醋。
2、权利要求1所述的芦荟果醋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骤进行:
(1)酒母制备:优选酵母菌种逐级扩大培养,按常规方法制备酒母备用;
(2)醋母制备:优选醋酸菌种逐级扩大培养,按常规方法制备醋母备用;
(3)发酵液制备:用芦荟榨取的果汁、砂糖、水按重量比为1∶1∶3比例混兑均匀,比例各为±10%的范围,再用微量碳酸钠调到pH5.5-6.5范围,经4-6秒瞬间,140-145℃高温灭菌处理,进入酒精发酵罐酶解,当汁液温度在50-55℃范围时,加入≤3‰果胶酶、纤维素酶,即制成发酵液备用;
(4)酒精发酵(第一次发酵):在上述发酵液中加入8%~10%的酒母,控制温度在38-28℃范围,发酵25-35天,进行第一次瞬时高温灭菌处理,检测发酵液中酒精含量在8%-9%V/V时,终止发酵,进入醋酸发酵罐;
(5)醋酸发酵(第二次发酵):酒精发酵汁液在醋酸发酵罐中,调控温度在36-40℃范围,加入8%~10%的醋母,在38-32℃条件下进行发酵,液态深层发酵30-40天,检测酒精残留量在0.2%-0.5%V/V时,进行第二次瞬时高温灭菌处理;
(6)成品灌装:将(5)步骤所得汁液进入陈酿罐,经不少于30天常温后熟陈酿,经硅藻土过滤、微膜过滤、均质、自动灌装封口、喷淋灭菌处理,成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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