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石膏地坪材料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33354.0 | 申请日: | 2008-01-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5005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7 |
发明(设计)人: | 傅旗康;施金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中绿建材有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8/14 | 分类号: | C04B28/14;C04B24/38;C04B14/0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东亚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董梅 |
地址: | 200125***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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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石膏 地坪 材料 | ||
1.一种石膏地坪材料,包括脱硫石膏、骨料、增强剂、甲基纤维素、减水剂和缓凝剂,按重量百分比(%)计,各组分的含量分别为:
脱硫石膏 50-64
骨料 35-49
增强剂 0.1-0.3
甲基纤维素 0.1-0.2
减水剂 0.5-1.5
消泡剂 0.1-0.3
缓凝剂 0.1-0.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石膏地坪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骨料为天然砂或人工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石膏地坪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减水剂为高效减水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石膏地坪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效减水剂包括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磺化三聚氰胺甲醛缩合物、氨基磺酸盐系、脂肪族系和聚羧酸盐系减水剂中的一种或其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石膏地坪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缓凝剂为无机缓凝剂,包括锌盐、锡盐、铅盐、氟硅酸盐、磷酸盐中的一种或其组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石膏地坪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磷酸盐为三聚磷酸钠、正磷酸钠及其酸式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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