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虾加工后的副产品的综合处理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0810029728.1 | 申请日: | 2008-07-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2702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24 |
| 发明(设计)人: | 黎祖福;黄美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大学 |
| 主分类号: | A23L1/33 | 分类号: | A23L1/33;A23L1/221;A23L1/28;A23K1/10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宇峰 |
| 地址: | 510275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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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对虾 加工 副产品 综合 处理 方法 | ||
1.一种对虾加工后的副产品的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取新鲜虾头及虾壳1000克,洗净,经高速组织捣碎机粉碎后,放入反应釜内,加3倍于虾头及虾壳重量的洁净水共3升,用0.2M磷酸盐缓冲液调节pH至6.5~7.0,加热煮沸40~50min,趁热粗滤除去虾壳,再用300目滤布过滤,提取滤液2.7升和沉淀物630克,备用;
B.将步骤A所得的沉淀物放入反应釜内,按照原料重量∶水为1∶0.8的比例加入洁净水共0.5升,再按原料重量加入0.3%胃蛋白酶1.89克和0.3%枯草杆菌中性蛋白酶1.89克,用0.2M磷酸盐缓冲液调节pH至7.5~8.5,温度控制在40~50℃,反应时间4~6h,再升温到80~100℃将酶灭活15~25min,经离心或精滤,得酶水解液0.4升和滤渣620克,备用;
C.将步骤A所得的提取液与步骤B所得的酶水解液合并,共3.1升,加食用辅料,包括6%的食盐186克和0.1%味精3.1克,得液体海鲜调味料;
D.将步骤B所得的滤渣,用微波干燥设备快速低温干燥10分钟,得固体饲料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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