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扳手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48121.6 | 申请日: | 2007-06-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8624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16 |
发明(设计)人: | 陈源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源龙 |
主分类号: | B25B13/08 | 分类号: | B25B13/08;B25B13/56;B25B1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智英财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苗凌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扳手 | ||
1.一种扳手,其主要是由一本体以及连接于该本体一端的一第一U型开口部所构成,其特征在于:该本体的中心线以及该第一U型开口部的中心线间的夹角为二十五度到三十五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扳手,其特征在于,可在该本体的另一端连接一第二U型开口部,且该本体的中心线以及该第二U型开口部的中心线间的夹角为二十五度到三十五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扳手,其特征在于,可在该本体的另一端连接一第一封闭型开口部,且该本体的中心线以及该第一封闭型开口部的中心线间的夹角为十度到二十度。
4.一种扳手,其主要由一本体以及连接于该本体一端的一第一封闭型开口部所构成,其特征在于:该本体的中心线以及该第一封闭型开口部的中心线间的夹角为十度到二十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扳手,其特征在于,可在该本体的另一端连接一第二封闭型开口部,且该本体的中心线以及该第二封闭型开口部的中心线间的夹角为十度到二十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源龙,未经陈源龙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48121.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无绳电熨斗低温报警装置
- 下一篇:抗冲击力建筑基础灌注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