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煤气发生炉用水力逆止阀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027599.3 | 申请日: | 2007-09-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3772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2 |
| 发明(设计)人: | 刘圣照;马守玫;潭可臣;王进锋;张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义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K15/02 | 分类号: | F16K15/02 |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巩同海 |
| 地址: | 255000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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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煤气 发生 水力 逆止阀 | ||
1、一种煤气发生炉用水力逆止阀,包括设置于阀体内的蒸汽入汽管,以及阀体侧部水平 设置的饱和蒸汽出汽管,其特征在于饱和蒸汽出汽管内通过支架纵向固定设置带有出汽通孔 的分配锥,该分配锥为伞状结构,其开口方向朝向外侧,分配锥的另一端正对蒸汽入汽管的 出口中心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发生炉用水力逆止阀,其特征在于分配锥上的锥角为90~ 13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发生炉用水力逆止阀,其特征在于分配锥上的出汽通孔呈 环状密集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煤气发生炉用水力逆止阀,其特征在于分配锥上的出汽 通孔均为中心线水平方向加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发生炉用水力逆止阀,其特征在于分配锥与饱和蒸汽出 汽管之间的支架为3~8条,且分配锥与饱和蒸汽出汽管之间相互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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