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机来电显示灯处的防水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21142.1 | 申请日: | 2007-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1418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0 |
发明(设计)人: | 王晓东;王素真;杨善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M1/22;H05K5/06;H04Q7/32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崔滨生 |
地址: | 266555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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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 来电显示 防水 装置 | ||
1. 手机来电显示灯处的防水装置,包括导光柱和机壳,其特征在于导光柱包括三部分,前端是导光柱头,中间部分是导光柱和机壳孔径的配合轴,后端是导光柱和机壳的干涉配合轴,防水密封圈套在导光柱的孔径配合轴上,然后压进机壳中,来电显示灯处的机壳部分包括与导光柱对应的机壳孔,以及机壳孔前端导光柱导入处的倒角。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来电显示灯处的防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壳内部围绕机壳孔的周围挖有一个U形槽。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来电显示灯处的防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壳孔前端导光柱干涉配合轴导入处加倒角,倒角斜线和机壳孔中心线夹角锐角范围为20°-80°。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来电显示灯处的防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密封圈的压缩变形范围为密封圈整体积的5-60%。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来电显示灯处的防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机壳孔径比导光柱干涉配合轴的轴径尺寸单边小0.03-0.30mm范围之间。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机来电显示灯处的防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机壳孔径比导光柱干涉配合轴的轴径尺寸单边小0.1mm。
7. 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4所述的手机来电显示灯处的防水装置,其特征在于密封圈采用硬度为肖氏25-90度的弹性硅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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