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摩托车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11129.X | 申请日: | 2007-06-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85634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2 |
发明(设计)人: | 市原久士;越水满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2K11/00 | 分类号: | B62K11/00;B62J1/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柳春雷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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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摩托车 | ||
1.一种摩托车,包括:
车身框架;以及
车座,其以可转动和关闭所述车座下方的空间的方式布置在所述车身框架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保持机构,当对所述车座执行沿打开所述车座下方的所述空间的方向转动所述车座的第一操作并随后停止所述第一操作时,所述保持机构将所述车座保持在打开状态;以及
释放机构,当对保持在所述打开状态的所述车座执行沿进一步打开方向的第二操作时,所述释放机构解除所述车座的所述打开状态,所述进一步打开方向是与所述第一操作的方向相同的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其特征在于,
直立构件,其布置在所述车座的底部使得所述直立构件能够直立和平放;
当对所述车座执行第一操作并随后停止所述第一操作时,所述保持机构使所述直立构件位于阻止所述车座沿所述关闭方向转动的直立位置;并且
当对所述车座执行所述第二操作时,所述释放机构使所述直立构件位于允许所述车座沿所述关闭方向转动的平放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车,其特征在于,随着所述车座的打开角度由于执行所述第一操作而增大,所述保持机构将所述直立构件朝向所述直立位置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车,其特征在于,当停止所述第一操作时,所述保持机构将所述直立构件通过所述车座的重量保持在所述直立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车,其特征在于,当对所述车座执行将所述车座转动超过自支撑位置的所述第二操作时,所述释放机构使所述直立构件位于所述平放位置,其中,在所述自支撑位置,所述车座沿所述关闭方向的转动被所述直立构件所阻止。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推动构件,其将所述直立构件朝向所述直立位置或所述平放位置推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构件布置成能在将所述直立构件推动到所述直立位置的第一推动方向和将所述直立构件推动到所述平放位置的第二推动方向之间改变所述推动方向。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摩托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切换构件,其在所述第一推动方向和所述第二推动方向之间切换所述推动构件的推动方向。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构件以可以绕与所述直立构件的轴线相同的轴线转动的方式被支撑。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构件根据所述车座至少沿所述打开方向或所述关闭方向的转动而改变所述推动构件的推动方向。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构件的推动方向根据所述车座的所述转动而从所述第二推动方向改变到所述第一推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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