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IPTV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87525.3 | 申请日: | 2007-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8343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发明(设计)人: | 李木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7/24;H04N7/26;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吴孟秋;尚志峰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iptv 系统 视频 监控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视频监控领域,尤其涉及基于IPTV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IPTV(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因特网网络电视)业务是指以“电视机+机顶盒”为主要终端设备,通过宽带网络为用户提供的一种具有服务质量(QoS)保证的交互式电视体验和多媒体服务的宽带增值业务。随着IPTV的深入发展,IPTV的用户数量不断增长,IPTV业务也更加丰富,因此,基于IPTV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应运而生。
基于IPTV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在IPTV系统上开展视频监控业务的系统。其采用目前监控系统的头端编码器、摄像头、云台设备作为监控头端;由IPTV系统的媒体交付系统和RGM系统组合形成控制中心;使用IPTV系统的终端设备和专业的控制台作为监控终端;采用EPG(Electronic Programmer Guide,电子节目单)技术形成服务门户;在IPTV业务端进行业务运营包装形成视频监控系统的业务逻辑控制,从而组建成整个基于IPTV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
可以说,基于IPTV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是IPTV系统的增值业务,它通过利用电信无处不在的宽带网络端口将分散、独立的图像采集点进行联网,实现跨区域、全球范围内的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为各行业的管理决策者提供一种全新的直观的扩大视觉和听觉范围的管理工具,从而提高工作绩效。
然而,传统的视频监控系统较为混乱,无法进行资源的统一调度和控制,每个视频监控系统犹如一叶孤舟,统一管理极为不便。而基于IPTV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共享已有的IPTV系统的网络资源、设备存储资源和终端资源,节省运营商和用户的建设成本。一方面,它可以利用已有IPTV系统的终端设备,例如,电视机+机顶盒,手机、PC和PDA等,浏览监控视频的图像;另一方面,利用IPTV系统的媒体交付系统,能够进行视频的实时分发、类似TVOD(Television Video on Demand,电视录播)的监控视频录像、监控视频存储和调度,从而增强视频监控系统的可扩展性,保证用户的QoS,提升系统的性能。
因此,研究和设计基于IPTV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是十分重要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基于IPTV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能够增强视频监控系统的可扩展性,保证用户的QoS,提升系统的性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基于IPTV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包括:一个或多个监控前端,用于对监控对象进行视频监控,并将获取的视频信号传输至IPTV系统;IPTV系统,用于对各种业务和流媒体进行处理和管理;以及一个或多个用户终端,通过IPTV系统连接至监控前端,用于浏览和控制远端视频图像和系统。
其中,IPTV系统包括:一个或多个流媒体系统,用于存储和处理来自监控前端的视频;一个或多个CDN代理,用于调度和控制本地的流媒体系统存储的视频;CDN(Content Delivery System,媒体交付)管理器,用于全局监控和管理流媒体系统存储的视频并与CDN代理连接;管理系统,连接至CDN管理器,用于对内容和业务进行管理;以及电子节目指南系统,用于支持实时媒体对象、网络存储媒体对象、或离线存储媒体对象的展示,并为用户终端提供定制化服务。
其中,流媒体系统包括:流媒体分发和传送模块,用于将来自运营商的流媒体分发和传送给流媒体存储模块;流媒体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来自监控前端的流媒体;流媒体服务模块,用于对流媒体进行调度和控制;以及第一操作维护模块,用于对流媒体系统和监控前端之间的操作进行维护。
其中,CDN代理包括:内容调度和控制模块,用于从流媒体系统调度流媒体并对流媒体进行控制;服务调度和控制模块,用于为用户终端提供调度和控制服务;以及第二操作维护模块,用于对CDN代理和用户终端之间的操作进行维护。
其中,管理系统包括:内容管理系统,用于对用户终端的内容进行管理;以及业务管理系统,用于对用户终端的业务进行管理。
其中,监控前端、所述IPTV系统和用户终端连接至同一IPTV承载网络。另外,监控前端还提供监控的音频信号。
其中,业务管理系统对用户终端和/或监控前端进行认证。流媒体系统在DCN代理或CDN管理器的控制下,为用户终端提供历史视频数据。用户终端通过IPTV系统与监控前端通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087525.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