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对苯二甲酸精制的选择性加氢催化剂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47875.7 | 申请日: | 2007-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2822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13 |
发明(设计)人: | 姜瑞霞;畅延青;朱小丽;孙广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1J23/89 | 分类号: | B01J23/89;B01J23/63;B01J23/60;B01J23/40;C07C65/01;C07C51/367 |
代理公司: | 上海东方易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沈 原 |
地址: | 100029***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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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对苯二甲酸 精制 选择性 加氢 催化剂 | ||
1、一种用于对苯二甲酸精制的选择性加氢催化剂,以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组份:
a)0.05~5%的钯或其氧化物;
b)0.1~10%的选自钌、镍、锌或铜中的至少一种金属或其氧化物;
c)余量的载体二氧化钛。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所述用于对苯二甲酸精制的选择性加氢催化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计,钯或其氧化物的用量为0.4~1.5%。
3、根据权利要求1的所述用于对苯二甲酸精制的选择性加氢催化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计,选自钌、镍、锌或铜中至少一种金属或其氧化物的用量为0.2~8%。
4、根据权利要求2的所述用于对苯二甲酸精制的选择性加氢催化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计,钯或其氧化物的用量为0.5~1.0%。
5、根据权利要求3的所述用于对苯二甲酸精制的选择性加氢催化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计,选自钌、镍、锌或铜中至少一种金属或其氧化物的用量为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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