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激励的视频游戏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55311.1 | 申请日: | 2006-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8421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15 |
发明(设计)人: | 何志耀 | 申请(专利权)人: | 光荣游戏国际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F13/00 | 分类号: | A63F13/00;A63F13/12;G09F19/00;G09F2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建秋;王凤桐 |
地址: | 新加坡*** | 国省代码: | 新加坡;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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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激励 视频 游戏 系统 | ||
1.一种玩视频游戏的方法,该视频游戏带有加入到该游戏中的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该方法包括:
玩家操纵控制单元从而以偏好模式来玩所述游戏;以及
在以所述偏好模式玩游戏时,所述玩家能选择参与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
其中在参与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时,游戏不被中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是从包括所述游戏中的图标、所述游戏中的角色以及所述游戏中的物品的组中选出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的操纵是通过体力或神经反应完成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参与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是通过从包括点击所述交互式信息元素、加亮所述交互式信息元素以及与所述交互式信息元素互动的组中选出的方式进行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参与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对于游戏的继续进行不是强制性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视频游戏在从包括个人娱乐系统、视频游戏控制台、移动电话、个人数字助理、笔记本电脑以及台式电脑的组中选出的装置上运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视频游戏是联机或脱机运行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参与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激活从包括屏幕展示、电子代币生成系统以及前述的组合的组中选出的行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屏幕展示在玩游戏的过程中进行或在所述游戏中的子屏幕中进行。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子代币被存储在本地或网络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参与交互式信息元素的发生是可计数的。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参与所述交互式信息元素的发生的计数数值被存储在本地或网络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互式信息元素是从包括广告和公共通告服务的组中选出的。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位于所述游戏中的接合点,其中所述接合点是所述游戏的过程中的特定事件或所述游戏中的特定位置。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能被更新。
16.一种视频游戏,该视频游戏包括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其中当参与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时游戏不被中断。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视频游戏,其中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是从包括所述游戏中的图标、所述游戏中的角色以及所述游戏中的物品的组中选出的。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视频游戏,其中参与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是通过从包括点击所述交互式信息元素、加亮所述交互式信息元素以及与所述交互式信息元素互动的组中选出的方式进行的。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视频游戏,其中参与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对于游戏的继续进行不是强制性的。
2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视频游戏,其中该视频游戏在从包括个人娱乐系统、视频游戏控制台、移动电话、个人数字助理、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的组中选出的装置上运行。
21.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视频游戏,其中该视频游戏是联机或脱机运行的。
22.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视频游戏,其中参与所述至少一种交互式信息元素激活从包括屏幕展示、电子代币生成系统以及前述的组合的组中选出的行动。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视频游戏,其中所述屏幕展示在玩游戏的过程中进行或在所述游戏中的子屏幕中进行。
24.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视频游戏,其中所述电子代币被存储在本地或网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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