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用于产生非相干照明光和激光打标光的机构的照明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680027148.8 | 申请日: | 2006-07-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2847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23 |
| 发明(设计)人: | D·塞格泽尔;S·费尔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27/09 | 分类号: | G02B27/09;B23D59/00;F21V33/00;G01C15/1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若 |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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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用于 产生 相干 照明 光和 激光 打标光 机构 装置 | ||
1.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发光机构(10a,10b,12a,14a)用于产生非相干的照明光(16a,16b),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激光单元(18a,18b),用于产生激光打标光(20a,20b)。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前置于激光单元(18a,18b)的、用于使激光打标光(20a,20b)在照射平面(24a,24b)里聚焦的光学系统(22a,22b)。
3.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调整机构(26a),该调整机构用于使照射平面(24a)相对于外壳(28a)旋转。
4.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调整机构(26a)构造成调整轮。
5.按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调整机构(26a)具有刻度。
6.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用于使照射平面(24c)对准的水准仪(44c,60c)。
7.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光学系统(22c)在第一种配置中构造用于使激光打标光(20c)在照射平面(24c)里聚焦,而在第二种配置中构造用于使激光打标光在光束(46c)中聚焦。
8.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发光机构(10a,10b,12a,14a)包括至少一个高效率发光二极管。
9.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外壳(28c),它具有至少一个成型部(30a),用于稳定激光单元(18a)的取向。
10.按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外壳(28a-28c)构成了至少一个三点支承,用于支承在水平面上。
11.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固定支架的紧固机构(48c)。
12.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将外壳(28c)固定在使用位置上的固定机构(50c)。
13.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平的支承面(52c)。
14.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铰链(32a),它用于调整照明光(16a)和/或激光打标光(20a)的照射方向(34a)。
15.按权利要求1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使铰链(32c)在摆动位置上锁定的机构(54c)。
16.按权利要求1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微调铰链(32c)的摆动位置的机构(54c)。
17.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蓄电池单元(36a),它用于对发光机构(10a-14a)和/或激光单元(18a)供电。
18.按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蓄电池单元(36a)构造成锂离子蓄电池。
19.手持工具机(38b),具有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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