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的水性凝胶制剂无效
| 申请号: | 200680003879.9 | 申请日: | 2006-02-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634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16 |
| 发明(设计)人: | D·Q·马;C·S·佩尔曼;R·D·斯科维任斯基;J·C·赫登斯杜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61K31/437 | 分类号: | A61K31/437;C07D471/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沙永生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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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甲基 丙基 咪唑 二氮杂萘 水性 凝胶 制剂 | ||
1.一种水性凝胶,其包含:
水;
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
药学上可接受的酸;
至少10重量%的可与水混溶的共溶剂;和
含有带负电荷的增稠剂的增稠剂体系;
其中,20℃下所述水性凝胶的粘度至少为1000cps。
2.通过一种方法制得的水性凝胶,所述方法包括对以下组分进行混合:水;
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盐;
至少10重量%的可与水混溶的共溶剂;和
含有带负电荷的增稠剂的增稠剂体系;
其中,20℃下所述水性凝胶的粘度至少为1000cps。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酸以相对于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的化学计量存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以盐的形式提供。
5.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酸选自:烷基磺酸、羧酸、氢卤酸、硫酸、磷酸、二羧酸、三羧酸以及它们的组合。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酸选自:醋酸、氢溴酸、D-葡糖酸、L-乳酸、甲磺酸、乙磺酸、丙酸以及它们的组合。
7.如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盐是选自下组的酸的盐:烷基磺酸、羧酸、氢卤酸、硫酸、磷酸、二羧酸、三羧酸以及它们的组合。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盐是选自下组的酸的盐:醋酸、氢溴酸、D-葡糖酸、L-乳酸、丙酸以及它们的组合。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盐是烷基磺酸盐。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烷基磺酸盐是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乙磺酸盐或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甲磺酸盐。
11.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以水性凝胶的总重量计,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1,5]二氮杂萘-4-胺存在的量至少为0.0001重量%。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以水性凝胶的总重量计,所述可与水混溶的共溶剂存在的量大于25重量%。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以水性凝胶的总重量计,所述可与水混溶的共溶剂存在的量至少为30重量%。
14.如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以水性凝胶的总重量计,所述可与水混溶的共溶剂存在的量不大于90重量%。
15.如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与水混溶的共溶剂选自:单丙二醇、双丙二醇、己二醇、丁二醇、甘油、聚乙二醇、二甘醇单乙醚以及它们的组合。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与水混溶的共溶剂包含单丙二醇。
17.如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增稠剂体系包含至少两种不同电荷密度的带负电荷的增稠剂。
18.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增稠剂体系包含至少两种选自下组的带负电荷的增稠剂:纤维素醚、多糖树胶、丙烯酸聚合物以及它们的组合。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水性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增稠剂体系包含多糖树胶和丙烯酸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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