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无效
| 申请号: | 200620137176.2 | 申请日: | 2006-09-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3485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 发明(设计)人: | 罗廷桢 | 申请(专利权)人: | 明安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3B53/04 | 分类号: | A63B5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梁挥;祁建国 |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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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比重 复合 配重 高尔夫球杆 | ||
1、一种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本体,该本体形成一内凹的配置部;以及
一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由一配重内层及一配重外层构成,该高比重复合配重体固设于该配置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由二种异种金属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该配重内层为金属材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该配重内层为钨材质或钨合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该配重外层为钨材质或钨合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焊接固设于该配置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该配重外层及该配重内层压合结合。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配重内层的比重为12至18。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配重内层为烧结技术制成件。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配重外层的比重为10至13.5。
11、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配重外层为铸造技术制成件。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内凹的配置部设置于该本体的一侧面的底端。
1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高比重复合配重体的该配重外层为钨镍合金、钨镍铁合金、钨铜合金以铸造技术制成件且比重在10至13.5,配重内层为钨镍合金、钨镍铁合金、钨铜合金,以烧结技术制成件且材质比重为12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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