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四通道石油焦粉燃烧器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24991.5 | 申请日: | 2006-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0375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9 |
发明(设计)人: | 茅裕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通吉龙玻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D1/00 | 分类号: | F23D1/00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陆志斌 |
地址: | 226371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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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道 石油焦 燃烧 | ||
1、一种四通道石油焦粉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中心风管(1)、螺旋风管(2)、粉风管(3)、外风管(4),外风管(4)的管壁上设有外风进口,粉风管(3)设在外风管(4)的内部,且粉风管(3)的外表面与外风管(4)的内表面之间留有间隙,粉风管(3)的管壁上设有粉风进口,螺旋风管(2)设在粉风管(3)的内部,且螺旋风管(2)的外表面与粉风管(3)的内表面之间留有间隙,螺旋风管(2)的管壁上设有螺旋风进口,中心风管(1)设在螺旋风管(2)的内部,且中心风管(1)的外表面与螺旋风管(2)的内表面之间留有间隙,中心风管(1)的管壁上设有中心风进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四通道石油焦粉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在外风管(4)和粉风管(3)的出风端并在外风管(4)和粉风管(3)之间设有稳焰板(8),且稳焰板(8)上设有通孔,在中心风管(1)的出风端设有稳焰板(9),且稳焰板(9)上设有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四通道石油焦粉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在外风管(4)与粉风管(3)之间设有垫块(5),在粉风管(3)与螺旋风管(2)之间设有垫块(6),在螺旋风管(2)与中心风管(1)之间设有垫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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