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晶电视机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11410.7 | 申请日: | 2006-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2643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
发明(设计)人: | 何洋;鲍小琴;孔祥会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64 | 分类号: | H04N5/64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培媛 |
地址: | 266071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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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电视机 | ||
1、一种液晶电视机,其包括液晶屏、机芯、底座、壁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屏上固定有一可安装机芯、底座及壁挂支架的固定框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框架包括纵、横交错连接的横梁和纵梁,纵梁设置在框架的左、右两侧,横梁包括上横梁、中横梁、下横梁。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纵梁、上横梁、下横梁中部均设有弯折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纵梁的弯折部为内凹的,上横梁和下横梁的弯折部为外凸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纵梁固定在液晶屏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芯固定在上横梁和中横梁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横梁的底部和中横梁的上部对称的设有突出于其边缘的固定片,机芯安装在固定片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固定在下横梁中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壁挂支壁固定在上横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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