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神经性和神经心理性疾病的治疗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610121911.5 | 申请日: | 2001-10-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4321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19 |
| 发明(设计)人: | 斯特凡·冯霍斯特恩;安茨·卡斯克;汉斯-乌尔里希·德穆特;马蒂亚斯·赫夫曼;苏姗·克鲁贝尔;阮胡复 | 申请(专利权)人: | 前体生物药物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45/06 | 分类号: | A61K45/06;A61K31/40;A61K31/425;A61P25/24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晓红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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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神经性 神经 心理 性疾病 治疗 方法 | ||
1.二肽基肽酶IV的抑制剂在生产用于治疗抑郁症的药物中的用途。
2.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制剂是异亮氨酰噻唑烷富马酸、L-苏型-异亮氨酰噻唑烷、L-异-异亮氨酰噻唑烷、L-苏型-异亮氨酰吡咯烷、L-异-异亮氨酰吡咯烷和/或N-(N’-取代的氨基乙酰)-2-氰基吡咯烷。
3.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被配制为适合于通过单独施用所述抑制剂而治疗抑郁症。
4.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制剂与神经肽Y组合使用。
5.权利要求4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制剂是异亮氨酰噻唑烷富马酸。
6.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制剂存在于一种具有生理学相容性的药物载体中。
7.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制剂被配制为所述抑制剂的前体药物。
8.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制剂通过肠道外、肠道内、口服、吸入或作为栓剂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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