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通气性气管导管交换芯无效
申请号: | 01233016.7 | 申请日: | 2001-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2500319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7-17 |
发明(设计)人: | 薛富善;李平;廖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整形外科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61M16/04 | 分类号: | A61M16/04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陈肖梅,王达佐 |
地址: | 10004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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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气 性气 导管 交换 | ||
1.一种可通气性气管导管交换芯,包括一个交换芯和一个相应的标准气管导管雄性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换芯为一个硬质聚乙烯塑料空心管,其前端呈圆钝开口状,在空心管前端5厘米长度范围内的管壁四周均匀分布有4~9个小通气孔,空心管的后端插入相应尺寸的标准气管导管雄性接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通气性气管导管交换芯,其特征在于所述小通气孔的直径为1.5~2.5毫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通气性气管导管交换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心管内径尺寸为2.0~7.0毫米,管壁厚度为0.5~1.0毫米,长度为55~70厘米。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通气性气管导管交换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心管内径尺寸差为1.0毫米,从内径2.0~7.0毫米可组成系列产品。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通气性气管导管交换芯,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径≤4.0毫米的空心管,其长度为55~60厘米。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通气性气管导管交换芯,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径≥5.0毫米的空心管,其长度为70厘米。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通气性气管导管交换芯,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管从前端起50厘米内有刻度标志,刻度单位为1厘米。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通气性气管导管交换芯,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管从前端起60厘米内有刻度标志,刻度单位为2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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