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预录语音作为提示的随身型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1100436.3 | 申请日: | 2001-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363881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8-14 |
发明(设计)人: | 巫仁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宝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16 | 分类号: | G06F3/16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汤保平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市***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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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预录 语音 作为 提示 随身 电子 装置 | ||
本发明是有关一种随身型电子装置,尤指一种可预录语音作备忘或日程提示的个人数字助理器或掌上型电脑。
随著电子科技的进步,电子产品的小型化已得以实现,例如仅如手掌大小的个人数字助理器(PDA)或掌上型电脑便能方便地提供使用者各式各样的需求,例如可用来记录使用者行事的备忘或日程等资料,以便在时间到达时提醒使用者,然而,习知的个人数字助理器及掌上型电脑中的提醒功能仅能使用一般的扬声器,发出简单的警示声来提醒使用者,而如果使用者在一个短时间内设定了多项提示或警示,当时间一到,警示声音发出后,使用者将难以判别提醒何事,而必须将机器开启查阅后才能知道该警示声音所要提醒的事情,因此,在使用上相当的不便,故而仍有予以改进的必要。
创作人爰因于此,本于积极创新的精神,及思一种可以解决上述问题的“可预录语音作为提示的随身型电子装置”,几经研究实验终至完成此项新颖进步的创作。
本发明的目的是在提供一种可预录语音作为提示的随身型电子装置,以方便地提醒使用者将处理的事项。
为达前述的目的,本发明的可预录语音作为提示的随身型电子装置包括:一麦克风,是用以输入使用者的语音;一扬声器,是用以播放语音;一语音处理器,是用以处理所输入的语音及所要播放的语音;一非挥发性存储器,是供储存至少一个使用者所需提醒的项目与提示时间,及经由该麦克风所预录的相应语音资料:以及,一中央处理器,是在该等提示时间到达时,自该非挥发性存储器搜寻取出对应的语音资料,以便由该扬声器播放出去以提醒使用者。
由于本发明构造新颖,能提供产业上利用,且确有增进功效,故依法申请专利。
为使贵审查委员能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结构、特征及其目的,兹附以图式及较佳具体实施例的详细说明如后,其中:
图1是为本发明的可预录语音作为提示的随身型电子装置的硬件架构图。
图2是为本发明的可预录语音作为提示的随身型电子装置储存语音资料的示意图。
图3是为本发明的可预录语音作为提示的随身型电子装置的语音提示控制流程图。
图4是为本发明的可预录语音作为提示的随身型电子装置的语音播放程序流程图。
有关本发明的可预录语音作为提示的随身型电子装置的一较佳实施例,请先参照图1所示的硬件架构图,其包括有一麦克风11、一语音处理器12、一中央处理器13、一非挥发性存储器14、一扬声器15、以及一显示装置16,其中,该麦克风11是用以将使用者的语音输入至该语音处理器12,藉由模拟至数字转换及可选择性数字脉码调变的原理,将人声转换成数字信号,再经压缩以由该中央处理器13的处理而储存于该非挥发性存储器14中,反之,如需播放语音时,则由该中央处理器13自该非挥发性存储器14取出语音资料,经由该语音处理器12的转换及解压缩后,由该扬声器15播放出去,又该显示装置16是可提供作为显示信息之用。
以前述随身型电子装置可提供使用者语音的提示,参照图2所示,其显示在随身型电子装置中具有可用以在时间到达时提醒使用者的备忘(Memo)、排程(Schedule)、行事(To Do)、警示(Alarm)等功能选项,使用者在每一功能选项下可设定对应的备忘项目内容M、排程项目内容S、行事项目内容T、及警示项目内容A,并设定对应的提示时间(TM、TS、TT、TA),亦可设定一次或多次提醒,而为在该等提示时间到达时,能以语音提醒使用者,因此对于每一设定的项目内容,需经由麦克风11、语音处理器12及中央处理器13而录制一段语音资料(VM、VS、VT、VA),以储存在该非挥发性存储器14之中。
经储存语音资料及设定提示时间之后,该随身型电子装置便可以使用者所录制的语音来提示使用者将处理的事项,图3即显示该随身型电子装置的语音提示控制流程,其首先是由内建于中央处理器13或外接式的计时器判断是否已到设定的提示时间(步骤S301),如否则继续等待,如是则判断该随身型电子装置为开机或关机状态(步骤S302),如在开机状态,则直接进行拨放语音的程序(步骤S303),如图4所示,此程序首先自该非挥发性存储器14中找出对应于该提示时间的项目(步骤S401),并取出该项目的语音资料(步骤S402),而可经由该语音处理器12及扬声器15播放出语音来提醒使用者(步骤S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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