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树脂组合物的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0809528.0 | 申请日: | 2000-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358213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7-10 |
发明(设计)人: | 藤泽刚士;新井义之;三上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化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8J11/02 | 分类号: | C08J11/02;C08J11/1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杰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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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树脂 组合 处理 方法 | ||
1.一种树脂组合物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由1重量份的热塑性树脂、0-0.7重量份能氢化卤素的处理剂、及卤化化合物构成的树脂组合物,在与卤原子结合所得卤化金属化合物的常压沸点或升华点为450℃以下的金属化合物的存在下,在280-450℃的温度进行混炼,使该卤化化合物转化成卤化金属化合物,使该热塑性树脂和能氢化卤素的处理剂的混合物、与该卤化金属化合物从该树脂组合物中分离、回收。
2.按照权利要求1的处理方法,其中该能氢化卤素的处理剂是一种C/H元素数比为0.25-1.0的有机化合物或高分子。
3.按照权利要求1的处理方法,其中,该能氢化卤素的处理剂是聚烯烃。
4.按照权利要求1的处理方法,其中,采用有旋转式搅拌功能的装置,在其有效处理表面积为5m2-1000m2、减压度为13.3kPa以下的条件下进行反应及脱气。
5.按照权利要求4的处理方法,其中,在该树脂组合物的温度达到300℃以前,树脂组合物承受的比能值为10MJ/m3-300MJ/m3。
6.按照权利要求1的处理方法,其还包括用碱性水溶液处理所分离、回收的该卤化金属化合物,使卤化金属化合物的金属转化成金属氧化物的步骤。
7.用权利要求6的处理方法制得的该金属氧化物。
8.用权利要求1-6的处理方法制得的、经分离、回收得到的该热塑性树脂与能氢化卤素的处理剂构成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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