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保险杆的抛光处理机构无效
| 申请号: | 00260673.9 | 申请日: | 2000-1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458197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1-07 |
| 发明(设计)人: | 陈正刚;蒋世坚;吕广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波比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R19/02 | 分类号: | B60R19/02;B24B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史欣耕 |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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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保险杆 抛光 处理 机构 | ||
1、汽车保险杆的抛光处理机构,其包括:一多轴机械手臂、一回转定位机构及一抛光轮磨耗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多轴机械手臂前端设一抛光轮,回转定位机构含有:两支架、一轴架、一承载架及固持机构,可旋转的轴架配置两支架间,承载架结合在轴架上,固持机构设在承载架一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固持机构包含真空吸盘结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承载架相对应的另一侧亦设有真空吸盘结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在该抛光处理机构外围设有一集尘护罩,其含盖多轴机械手臂、回转定位机构的操作区域。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在该多轴机械手臂的回转操作范围内配置一抛光机交换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在该多轴机械手臂的前端抛光转轴套置一教导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抛光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教导规包含一呈圆形结构的教导规本体、一设在教导规本体的中央处的中心轴孔及至少一个槽道和至少一个调整板,中心轴孔套设抛光机转轴,槽道以辐射方向形成在教导规的周缘处,调整板分别结合在槽道中,调整板设有一贯穿槽体,至少一个锁定螺栓结合在调整板。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抛光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每一调整板前端设有一缓冲抵触块,其为橡胶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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