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料气分离器无效
| 申请号: | 00244429.1 | 申请日: | 2000-09-13 |
| 公开(公告)号: | CN2448430Y | 公开(公告)日: | 2001-09-19 |
| 发明(设计)人: | 田崇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B01D19/00 | 分类号: | B01D19/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科学院成都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宋树铭,彭晓波 |
| 地址: | 610041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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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分离器 | ||
1、一种料气分离器,其特征是:该设备主要由进气管(1)、出气管(2)、分离室(3)、水封排料管(4)、防堵口(5)和冲洗管(6)等五部分组成,进气管(1)和出气管(2)经分离室(3)上盖(7)插入分离室(3),水封排料管(4)与分离室(3)底盖(8)相连,水封排料管(4)下端有防堵口(5),防堵口(5)外用一标准件堵头(9)密封,冲洗管(6)与分离室(3)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料气分离器,其特征是:分离室(3)的高度等于管道输气的最大压力所对应的水柱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料气分离器,其特征是:进气管(1)口在分离室(3)下部,出气管(2)口在分离室(3)上部,且出气管(2)伸入分离室(3)的长度、进气管(1)口与出气管(2)口的垂直高差以及进气管(1)口与分离室(3)底的距离各为分离室(3)高度的三分之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料气分离器,其特征是:水封排料管(4)的垂直高度等于管道输气的最大压力所对应的水柱高度的1.5倍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料气分离器,其特征是:水封排料管(4)管径大于或等于进气管(1)和出气管(2)管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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