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微型机动三轮车无效
| 申请号: | 99244761.5 | 申请日: | 1999-09-16 |
| 公开(公告)号: | CN2411957Y | 公开(公告)日: | 2000-12-27 |
| 发明(设计)人: | 张居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居平 |
| 主分类号: | B62K11/00 | 分类号: | B62K11/00;B62K11/0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53008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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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一种微型机动三轮车,由蓄电池、电机为动力源。无空气和噪音污染。该车架由管件弯制和焊接而成,造型美观。其车斗等部件可由塑钢制成。制造容易,成本低廉。本新型的特征在于,其车架的一侧由上、下前倾斜部分,中间水平部分和后倾斜部分及后水平部分组成,上前倾斜部分与垂直方向的夹角为0—25°;上、下前倾斜部分的夹角约90°±20°,后水平部分大约位于上、下前倾斜部分之夹角顶所处的高度水平上。本新型特别适于娱乐场所为人租用,以及中老年人的代步车。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微型 机动 三轮车 | ||
【主权项】:
1、一种微型机动三轮车,包括车架、车轮、动力机、传动装置和操作机构以及座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架在纵轴线的两侧基本对称,一侧车架的结构在侧视时,由下列部分构成:上前倾斜部分(1),下前倾斜部分(2),中间水平部分(3),后倾斜部分(5)和后水平部分(4或3R);其中,上前倾斜部分和垂直方向的夹角为0°至25°之间;后倾斜部分(5)和上前倾斜部分大致平行配置;上、下前倾斜部分之间的夹角约为90°±20°;后水平部分(4)大致位于上、下前倾斜部分之角顶的高度上;所述车架在俯视时的后水平部分之两侧纵边缘是基本平行的;从中间水平部分的前或后端起至上、下前倾斜部分的角顶处是逐渐缩小的;两个侧框架通过横向的刚性件固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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