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贮存稳定的冷冻的炸成半熟的薯条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97194971.9 申请日: 1997-04-16
公开(公告)号: CN1219845A 公开(公告)日: 1999-06-16
发明(设计)人: B·C·瓦尔什;J·J·凯斯特;K·M·泰勒;H·T·扬;M·R·塞吾南茨;J·J·艾尔森;D·T·拜德曼 申请(专利权)人: 普罗克特和甘保尔公司
主分类号: A23L1/217 分类号: A23L1/217;A23B7/04
代理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黄淑辉
地址: 美国俄*** 国省代码: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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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用于制备冷冻的、炸成半熟的薯条的方法,用该方法制成的薯条含有约38%至约58%的水分,这样的水分在约0°F(-17.8℃)下贮存后能保持新鲜的口味。该方法包括将原料马铃薯削皮、修整并切成条状,然后漂白和将薯条中的含水量降低到不高于60%。然后将降低了水分的薯条在约270°F(132℃)至约335°F(168.3℃)的油中炸成半熟,烹炸的时间足够长,以使得薯条中的水分降低到约38%至约58%。此外,冷冻炸成半熟的薯条。当在0°F(-17.8℃)至约20°F(-6.8℃)条件下,贮存至少1个月以上时,冷冻的薯条是稳定的(即不会变味)。当烹饪时,与常规的烘炉烘烤的薯条相比,用本发明方法制备的最终的法式炸薯条具有改进的风味。
搜索关键词: 贮存 稳定 冷冻 炸成半熟 薯条
【主权项】:
1.一种制备炸成半熟的薯条的方法,经该方法制备的薯条在约0°F(-17.8℃)至约20°F(-6.7℃)条件下贮存至少1个月而不变味,该方法包括:(a)将薯条的含水量降低到不低于约60%;(b)将降低含水量的薯条在油中炸成半熟,油温为约270°F(132℃)至约335°F(168.3℃),炸足够长时间,以使得薯条的含水量进一步降低至约38%至约58;(c)将炸成半熟的薯条冷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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