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绿卟啉用于生产治疗继发性白内障的药物的用途无效
| 申请号: | 97180428.1 | 申请日: | 1997-12-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246054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3-01 |
| 发明(设计)人: | H·E·梅多斯;D·温克斯特恩;D·R·马莱克;N·巴斯阿尼奇;A·M·里克特;J·G·利维;C·A·哈里托;G·休伯;J·鲁特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QLT光治疗股份有限公司;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大学;汽巴视觉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1/40 | 分类号: | A61K31/4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文青 |
| 地址: | 加拿大不列***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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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使用例如绿卟啉之类的光活性药物作为光敏剂破坏残留的晶状体上皮细胞,以进行防止继发性白内障的光动力治疗。 | ||
| 搜索关键词: | 卟啉 用于 生产 治疗 继发性 白内障 药物 用途 | ||
【主权项】:
1.一种防止患者眼内继发性白内障的方法,它包括:对患者的晶状体囊给予足量的绿卟啉,该量足以令有效量的绿卟啉进驻到晶状体上皮细胞内;给予足够的时间令有效量的所述绿卟啉进入晶状体上皮细胞;和用被绿卟啉吸收波长的、足够能量的光照射所述的晶状体上皮细胞,所述光能量足以基本上杀死所有的所述晶状体上皮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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