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无效
| 申请号: | 95210489.X | 申请日: | 1995-05-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225815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5-01 |
| 发明(设计)人: | 马伟洪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伟洪 |
| 主分类号: | A47H1/02 | 分类号: | A47H1/02 |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洪 |
| 地址: | 5282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它包括窗帘支架,带挂帘装置的导轨(11)和(12),电动机(2)以及绳轮系统(3)等,所说的窗帘支架是由三截以上的窗帘支架(41)、(42)和(43)组成的。本实用新型的特点是通过去掉其中的一截窗帘支架(42)或几截使窗帘机构的长度变短,这一改进,能为生产厂家减少生产成本,同时又能为消费者提供各种长度规格的电动窗帘机构。 | ||
| 搜索关键词: | 长度 可调 电动 窗帘 机构 | ||
【主权项】:
1、一种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包括窗帘支架,带挂帘装置的导轨(11)和(12),电动机(2),以及绳轮系统(3)等,所说的窗帘支架的下面设有导槽(5)导轨(11)、(12)嵌在窗帘支架下面的导槽(5)内从而固定装在窗帘支架的下方,其特征是,所说的窗帘支架是由三截以上的窗帘支架(41)、(42)和(43)组成的。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马伟洪,未经马伟洪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5210489.X/,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