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无效
| 申请号: | 95210489.X | 申请日: | 1995-05-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225815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5-01 |
| 发明(设计)人: | 马伟洪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伟洪 |
| 主分类号: | A47H1/02 | 分类号: | A47H1/02 |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洪 |
| 地址: | 5282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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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长度 可调 电动 窗帘 机构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窗帘机构。
已有的电动窗帘机构其结构包括窗帘支架、导轨、绳轮系统和电动机等。一般情况下,窗帘支架的长度一经确定,窗帘机构的长度便确定的了,对一具体的窗帘机构生产厂家来说,他们在市面上销售窗帘机构,一种产品其长度规格不同的无非也就是几种,因为多了会增加生产成本。但是少了又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要,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呢?生产厂家还有一种办法,即可以是定做,但这样一来又拖延了消费者的使用时间。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已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
本实用新型所说的电动窗帘机构是这样的。
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与已有技术相同的是它也包括窗帘支架和带挂帘装置的导轨,窗帘支架的下方有导槽,导轨嵌在导槽中从而固定装在窗帘支架的下方,与已有技术不同的是,本实用新型所说的窗帘支架是三截以上的。这样,窗帘机构其长度就可改变了。如要短时,可先将窗帘导轨拉开,接着去掉窗帘机构中,窗帘支架中间的一截或几截,然后再把导轨嵌入剩下的窗帘支架的导槽中把这些剩下的窗帘支架再串接为一整体,这时,窗帘机构的长度就缩短了。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由于使得窗帘机构的长度可变,这将给厂家生产和消费者的使用带来方便。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图1给出的是局部剖视的电动窗帘机构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的放大了两倍后的A向剖视图。
参照图1、图2,其中11和12是带挂帘装置的导轨,2是电动机,3是绳轮系统,41、42和43分别是一截截的窗帘支架。所说的若干截窗帘支架41、42和43的底部均设有导槽5,导轨11和导轨12嵌在窗帘支架41、42和43的导槽5内从而装在了窗帘支架41、42和43的下方,一方面导轨11和12固定在了窗帘支加41、42和43上,另一方面它们又将若干截窗帘支架41、42和43固定串接在了一起。当需要缩短窗帘机构的长度时,可先将导轨11和12拉开,将窗帘支架中的一截去掉(如去掉窗帘支架42),然后再将导轨11和12嵌回剩下的窗帘支架41和43上的导槽5中即可。
为了使多截的窗帘支架结合得更加牢固,同时也为了遮住它们之间结合后的缝隙,使这些缝隙不外露以显得美观,若干截窗帘支架41、42和43的侧面也可以设置导槽6,用一带卡口的长板7嵌入至该导槽6内以遮盖住整条窗帘机构,所说的长板7可以用塑料材料制成,最好做得较薄,这样可方便消费者用剪刀等工具在板7较长时自己裁剪。
这里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窗帘机构其长度是不便在很大的范围内进行调整的,一来没有必要,而且成本也太高。一般其长度在原长度的负25%的范围内调整就可以了。根据实践,同一种产品其长度规格原来需要10种的,采用本实用新型其长度规格设置为2至3种就可以了,另外,窗帘支架缩短后,导轨可不用裁短,多余的部份可以伸延留置在窗帘支架的中部位置处,这时,两导轨的重合长度变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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