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行车或三轮车的牙盘变速机构无效
申请号: | 94201037.X | 申请日: | 1994-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184645Y | 公开(公告)日: | 1994-12-07 |
发明(设计)人: | 郑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志 |
主分类号: | B62M11/06 | 分类号: | B62M11/06;B62M25/04 |
代理公司: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官明 |
地址: | 317407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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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自行车或三轮车的牙盘变速机构,由牙盘,连接脚踏的芯轴,变速箱和传动齿轮所组成。其连接脚踏的芯轴带动芯轴齿轮,芯轴齿轮通过一组可拨位的花键轴齿轮后,再带动芯轴外的套轴齿轮,套轴连接牙盘。因此,脚踏带动的芯轴与牙盘不同步,即脚踏一转,牙盘不一定转一周。该机构安装在牙盘和脚踏中,改变脚踏与牙盘的速比。此方案具有结构紧凑,变速可靠,便于保养,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自行车 三轮车 变速 机构 | ||
【主权项】:
1、自行车或三轮车的牙盘变速机构,由牙盘,连接脚踏的芯轴,变速箱和传动齿轮所组成,其特征在于连接脚踏的芯轴带动芯轴齿轮,芯轴齿轮通过变速齿轮后带动芯轴外的套轴,套轴与牙盘连接,变速齿轮与拨档机构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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