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加工人参的工艺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1109100.9 | 申请日: | 1991-09-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103C | 公开(公告)日: | 1993-06-09 |
| 发明(设计)人: | 马启明;潘兆玉;王敬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启明 |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高仰贤 |
| 地址: | 13452***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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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一种新的人参加工方法,该方法是在人参加工过程中采用了“开水浸烫法”其特征在于当水温加热至75℃时,将鲜参芦头朝下直立单层排放在小筐内,将芦头和主根的三分之一部分浸于热水中,逐渐提高水温至95℃,烫4-6分钟后,将全根的中间部位下浸水中,经3-5分钟,再将余下的三分之一根部全部浸入水中,过3-4分钟后立即将浸烫的人参提出水中,浸烫时间为10-15分钟,然后再进行冷却干燥。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加工 人参 工艺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新的人参加工方法,该方法是在人参加工过程中采用了“开水浸烫法”其特征在于当水温加热至75℃时,将鲜参芦头朝下直立单层排放在小筐内,将芦头和主根的三分之一部分浸于热水中逐渐提高水温至95℃,烫4-6分钟后,将全根的中间部位下浸水中,经3-5分钟,再将余下的三分之一根部全部浸入水中,过3-4分钟后立即将浸烫的人参提出水中,浸烫时间为10-15分钟,然后再进行冷却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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